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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2 21:27:29瀏覽1551|回應3|推薦41 | |
澎湖縣政府為發展觀光,自93年開設「澎湖縣街頭藝人」的甄選工作項目,截至96年上半年已有47人、21個團體取得證照。澎縣府旅遊局並表示該項證照之申請仍陸陸續續有人辦理申請,因此日後將配合寒暑假期間進行甄選,並完成證照之核發,鼓勵取得街頭藝人證照的個人或團體至街頭表演,以藝術表演豐富在地生活。 澎湖縣街頭藝人表演實施要點所稱之街頭藝人表演,包括個人或團隊,在街頭以音樂、肢體、美術、剪影、素描、傳統技藝或其他方式表演者;凡具有以上才藝人士於上班時問均可至澎縣府旅遊局索取報名表,報名後等候甄選通知。 澎縣府推動街頭藝人表演之地點,原規劃有澎湖縣馬公市觀音亭、馬公市三民路廣場、馬公市中正路、馬公市漁人碼頭及本縣各主要旅遊據點。而目前最為街頭藝人喜愛之表演地點,為馬公市中正路及馬公市漁人碼頭「菊島之星」前。 至於此次的甄選會,預計在8月底前舉辦,澎縣府旅遊局特歡迎有意願成為「澎湖縣街頭藝人」者踴躍報名參加(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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