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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賃居生暨房東座談會-法律與生活講座(賃居糾紛)
2010/10/26 20:58:16瀏覽818|回應0|推薦0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99學年度第一學期的賃居生暨房東座談會已於本月廿六日,假該校第二閱覽室圓滿落幕,會議由學生事務長柯志堂教授親臨主持,揭開序幕。本次與會的學生相當踴躍,生活輔導組所有教官除公假人員,全員全程主動參與。會議以法律與生活~賃居糾紛為主題,由具有法學背景的李雨龍老師擔任講師,以民法為依據,帶入各種案例,引領同學進入租屋常遇的糾紛議題,進行互動式的詳細解說。本次更有兩位房東小姐與會,與同學一同分享房東、房客相處的良好經驗,會場位置座無虛席,顯見與會同學對於在外租屋切身問題的關心及良好的學習態度。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於一個月前,即針對該校在外賃居租屋的同學進行座談會參與意願的調查,往年會議的時間多與社團活動時間衝突或遇到較少同學選課的日期;因此,與會平均人數約略八、九十位之多。今年承辦老師,突發奇想祭出與會者,贈送百元便當附飲料的策略來招募學生參與。不料一週之內,即有超過一百六十多人報名數量的佳績,承辦單位不得不立即喊卡;並臨時更改較為大型的第二閱覽室,以供座談會場使用。

        會議開始,有請該校學生事務長柯志堂教授擔任引言,柯學務長本身亦為該校法學教授,一開始即引用民法中「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的例子,提醒同學租賃期間,應多注意自身的權益,勿輕易就受到左右。接著,柯學務長介紹擔任法律與生活~賃居糾紛的講師李雨龍老師出場,講授該次座談的單元。李老師全程以民法為依據,藉由各種實際案例,針對定金、押租金、保證人及債權人轉移,債務人關係等租賃糾紛相關議題,輔以幽默詼諧的方式,帶領同學進入生動活潑的生活法律,期以輕鬆學習並能運用於日常生活當中。課程中,李老師不斷強調,契約雖為債權人與債務人兩造意思表示一致所成立的約定;但是,租賃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所遭遇的任何問題,均當以溝通協調為基礎,避免爭訟的困擾,互為讓步,以建立良好的房東、房客關係為宜。

百元餐飲果然吸引相當多同學踴躍的報名及會議的參與

與會同學排隊簽名,魚貫入場

學務長柯志堂教授親臨會場主持致詞

具法學專長的柯學務長(右立者)列舉案例供同學參考運用

學務長(右)介紹講師李雨龍老師上場講授民法與生活~賃居糾紛相關議題

與會同學較原定的員額多出一倍的場面,非常盛大

與會同學較原定的員額多出一倍的場面,非常盛大

李雨龍講師依民法觀點切入當天賃居糾紛的主題,以利同學了解及學習

李老師以詼諧輕鬆的方式引領同學進入法律與生活的情境之中

生輔組黃力組長(右一)聽講聽得津津有味的樣子

看起來跟學生一樣年輕的房東余小姐(左一)、王小姐(右一)

與會房東會後與生輔組黃力組長(右2)、講師李雨龍老師(右1)合影留念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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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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