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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報仇...從早到晚.
2014/12/11 14:42:47瀏覽909|回應3|推薦59

前幾天跟老闆聊天談心事,他挺有趣.


我說:跟某人真是冤家,多年來三天兩頭就得要受騷擾或是吵鬧不斷.


但你就更可惡了,從早到晚LINE跟電話對我的騷擾不斷.....

 

他笑著回答: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我是小人所以報仇是從早到晚.



看來我跟他仇恨大的恐怖,哈哈.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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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akaprog&aid=19594597

 回應文章

天使晴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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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4 05:57

反正可以自立自強

自食其力

自食惡果(這是我亂講的)

因為等你有了第三個小孩是會忙到沒時間的

ㄏㄏㄏ

休息...沉澱(takaprog) 於 2014-12-14 17:50 回覆:
歡迎天使晴空來訪, 與留言鼓勵 

老頑童上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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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22:00
雖然有點兒困擾,但慶幸有這種騷擾,不是嗎?
休息...沉澱(takaprog) 於 2014-12-14 17:48 回覆:
上山 大哥 您好:


是呀,有這種老闆該慶幸.



這一生中曾有過三四位對我這樣好的亦師亦友的老闆.


確實很慶幸,此生職場一直是我得意與開心的好所在.



歡迎來訪

餅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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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2 08:35

看你寫文章,有哭有笑還有變態~~開心(ㄏㄏ、ㄎ、哈)

你的經歷對我而言有點似曾相識(我也發生過類似的情形,不過你的較精彩)。

不過對小孩而言,還是最重要的,希望你們能好好談談,找出對小孩最佳方式。

尋求法律途徑不是最好方法,但可是最根本解決的方式。

祈禱你能渡過難關…

附帶一句,我也會寫程式,不過我是半路出家,不像你經驗豐富。佩服喔~耶!

休息...沉澱(takaprog) 於 2014-12-12 08:58 回覆:
謝謝 餅妹 的打氣與祈禱.


法律途徑在第一任老婆時已試過.


最後判決是無任何事證可以證明女方不適任監護人,


因此無改判監護權.


現在這是第二任老婆生的,她拿走我借她名義買的好幾間房子收租,


不愁吃穿,對女兒也還不錯,所以基本上她條件與情形比第一任好,


不大可能有機會改判監護權,至於告她侵占? 我並不想,因為她陪我那麼些


年也確實有付出,給她幾間房子也是應該. 只是討厭她用強奪的侵佔方式而已.


但為了這樣告她倒也沒必要.


*******


就像妳說的其實我比較在意小孩過的好不好,這個當初她是都答應可以聯絡見面


的,只是如今她又一次違背諾言而已.她自從認識那男人之後違背的諾言不少了,


不差這一件,唯一能打的官司大概只剩探視權了,但內行的都知道這個打贏了也


意義不大.所以我是蠻無助的,當務之急,可能是我盡快沉澱心靈,讓心平靜下來好好過日子.


若度的過,繼續累積一些能量或許哪天還能幫的到她們母女.這可能比較實在.


再次謝謝 餅妹 的關心與祝福,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