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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餅妹 的打氣與祈禱.
法律途徑在第一任老婆時已試過.
最後判決是無任何事證可以證明女方不適任監護人,
因此無改判監護權.
現在這是第二任老婆生的,她拿走我借她名義買的好幾間房子收租,
不愁吃穿,對女兒也還不錯,所以基本上她條件與情形比第一任好,
不大可能有機會改判監護權,至於告她侵占? 我並不想,因為她陪我那麼些
年也確實有付出,給她幾間房子也是應該. 只是討厭她用強奪的侵佔方式而已.
但為了這樣告她倒也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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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妳說的其實我比較在意小孩過的好不好,這個當初她是都答應可以聯絡見面
的,只是如今她又一次違背諾言而已.她自從認識那男人之後違背的諾言不少了,
不差這一件,唯一能打的官司大概只剩探視權了,但內行的都知道這個打贏了也
意義不大.所以我是蠻無助的,當務之急,可能是我盡快沉澱心靈,讓心平靜下來好好過日子.
若度的過,繼續累積一些能量或許哪天還能幫的到她們母女.這可能比較實在.
再次謝謝 餅妹 的關心與祝福,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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