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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欺欺人的還稅
2019/01/06 18:31:43瀏覽362|回應0|推薦4

自欺欺人的還稅

蔡總統於新年談話表明了「還稅」的政策宣示,要行政院盡快拿出具體方案,以使「收入較少的民眾能夠優先分享經濟成長的紅利。」但此政策考量未盡周延,更可能債留子孫,政府不可不慎。

根據統計,國內過去5年經濟都有成長,而連續5年稅收也都超出預期。總統只提過去2年,言下之意,似乎並不把國民黨執政的103至105年3個年度稅收也超出預期的結果一併納入考量,似乎未盡周延。

其次,總統似未理解稅收超出預期,並不意味一定有多餘的收入可供支用。根據106年度決算,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1兆9213億、歲出1兆9310億,短缺97億,再加上根據總預算必須提列之債務還本743億,106年度舉債數字合計為840億。而106年度稅收實徵數大於預算數為536億,因此若要將106年度所謂「超徵」稅款還稅,尚須舉債536億;每還稅1元,都必須另行舉債,正是債留子孫。

可以不舉債還稅的前提在於──歲計餘絀(歲入減歲出)必須為正數、且此一餘絀減除當期總預算提列之債務還本數後仍有正的餘額,而非在於稅收超出預期。就總預算來看,107年度似乎有退稅的空間。初步試算,107年度餘絀約有1050億。然一國之財政是否有餘絀,不能僅就總預算而言,還須將特別預算一併納入考慮,方能呈現全貌。

一旦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與「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的107年度分配數之債務舉借,分別是910億與104億,當年度歲計餘絀僅有36億,再減除總預算債務還本所編列的792億後,餘額為負756億。行政院僅以餘絀1050億減除債務還本的792億,並以此帳面餘額宣稱「107年度約有300億額度可供支用」,實在是自欺欺人。

報載,行政院高層表示另有175億來自以前年度的歲計賸餘。然而根據《預算法》,歲入、歲出之差短,以公債、賒借或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撥補之。現今若將所有累計以前年度的歲計賸餘還稅而消耗殆盡,則下一年度起之歲入、歲出差短,唯有以公債或賒借撥補一途,這還是向後代子孫伸手拿錢。

最後,總統似乎將稅收超出預期,理所當然地視為經濟成長的紅利,此一連結未必正確。稅收超出預期很有可能是短估、財政拖累或其他因素所致,未必是經濟成長的紅利。

由於對政府收支體系了解不足,民間一直有還稅的訴求;總統非財政專業,基於照顧人民生計出發而提出還稅,讓民眾分享經濟成長紅利的說法,我們也能理解。啟人疑竇的是,主計長及財政部長皆為財稅學者出身,應能清楚向總統解釋,亦或總統另有政治考量?無論如何,還稅於民的政策都望政府再慎思。(作者陳聽安為政治大學名譽教授、陳國樑為政治大學財政系副教授)

(中國時報)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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