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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開往戒嚴的慢船
2017/12/15 11:33:19瀏覽432|回應0|推薦11

一條開往戒嚴的慢船

不知道當年黨外時代的前輩,如果看到今天王定宇的提案,會不會笑出來?不知道黃信介看到水利會會長要由直選改為官派,會做何感想?要如何開罵?

有時候,一個政黨還沒有完全執政前,總是可以說一些理想、談一些高論,等到完全執政了,那嘴臉簡直難以想像的有趣。現在的民進黨讓人想起的,不是別人,正是被他們罵得最凶的蔣介石。

王定宇提案要把加入人民解放軍的國民都列入「敵人罪」,還可以判死刑。這個很鮮明的提法讓人想起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蔣介石把所有加入過共產黨及其外圍組織的人統統抓起來。甚至只要有人告密,就先抓再說。因為,共產黨是「敵人」。確實,蔣介石的心中,那不是「敵國」,而是「叛亂組織」。

現在王定宇,作為蔣介石的好學生,果然學得非常好。他知道在《國安法》中,大陸是另一個地區,不是一國,不能用外患罪,所以要加上「敵人」。那「敵人」的語意大約等於蔣介石的「叛亂組織」。但法律上沒有「敵人」這一條的定義,如何判斷誰是敵人,誰不是敵人?哪一天,王定宇再提案,定義誰是「敵人」,就是一個必經的過程了。

那麼,我們就來討論,如何定義「敵人」。據說,由於現在世界很亂,所以各種組織,如IS都可以歸類為敵人。這樣也有道理。所以,如果有中華民國國民加入IS,是要槍斃嗎?所以如果因為信仰伊斯蘭教,而去加入什麼組織,要不要歸類為「敵人」?

那,等一下,那個北韓的金正恩呢?他的飛彈不是對準美國嗎?算不算恐怖組織?如果台灣人去加入北韓軍隊,或幫忙做飛彈,要不要槍斃?那不算恐怖組織,至少是恐怖國家吧?可是等等,他的飛彈也對著中國大陸啊,是「敵人的敵人」啊,那他算是王定宇的同志,還是敵人?

還有,那個川普,跑去大陸要了幾百億美元的生意,這種「投敵」的行徑,要不要歸類一下,就算不是敵人,也算「敵人的朋友」,那跑去「敵人的朋友」那裡當兵的西點軍校生,要如何處理?

當然啦,那些台商們都跑去「敵人」那裡做生意,幫敵人繁榮了經濟,所以就像郭台銘者流,是早晚要抓起來的,不是嗎?至於100多萬人在大陸,讀書的讀書,工作的工作,經商的經商,老老少少,都去給打工,要不要用「通敵」的名義給辦一辦?

坦白說,這個敵人的「敵」字大有妙用。它可以伸縮定義,任意解釋,可大可小,可辦可不辦。其作用與蔣介石在戒嚴時代的「匪」字一樣。當年蔣介石就是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把雷震給下獄10年的。如果「敵人」罪名可以成立,「包庇敵人」的日子還會遠嗎?

不過,還是提醒民進黨一聲,要學蔣介石也很快,只要再祭出《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就可以了。

1991年4月30日,李登輝曾明令公告,自即日零時起,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同時公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此一臨時條款始於1948年5月,本是作為戰時的緊急應變之用,卻不料蔣介石將之常態化,變成凍結憲法,實施特別法的「太上法律」。蔣介石得連5任總統,就是拜此條文之賜。而依此法,平民會受到軍法審判,為了「戡亂」,憲法所保障的人權形同廢止。更重要的是兩岸關係的根本改變。此法將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叛亂團體」,則兩岸所有的交流根本不合法。該臨時條款廢止後,將中共視為「控制大陸地區的政治實體」,稱呼對岸為「大陸當局」。

現在,王定宇的說法,大約也就是打算把大陸變回敵對「叛亂團體」,回到臨時條款的意味了。然後,再想想民進黨如何壓制國民黨,以期達到長期執政的目的,以及不斷擴大與大陸的衝突,那就不難想見,台灣回到戡亂時期,其實也不是一個不可能的夢。當然,這是王定宇「們」的美夢,民主台灣的惡夢。

台灣,會不會在民進黨的「切香腸」式的修法下,變成一條「開往戒嚴的慢船」呢?

看看最近勞工團體抗爭的艱難,而民進黨搞水利會官派、鄉鎮市長停選等壟斷權力的惡相,對不起,我沒有太樂觀。

(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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