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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實秋敬告李慶元議員…等議員及官員(系列十三)議員監督官員 誰來監督議員貪瀆嫌疑犯 豈能迴避監督
2013/12/24 10:28:47瀏覽537|回應1|推薦1

楊實秋敬告李慶元議員

 

等議員及官員

 

(系列十三)

 

 

議員監督官員 誰來監督議員

 

貪瀆嫌疑犯 豈能迴避監督

 

楊實秋將持續監督領錢不開會議員

 

打擊貪腐 不分藍綠 楊實秋絕不手軟

 

 

    楊實秋今日發布聲明指出,昨日1223大會,有議員大放厥詞表示:議員監督官員,議員不被監督,只需由選民來監督即可!但楊實秋強調,選民監督議員只有四年一次投票決定,可是議員薪水可是天天領取,當然也要隨時被監督!

 

    楊實秋強調,議員一任薪水約600萬,另外領取開會出席費200萬,為民服務費100萬,以及出國及自強活動費近佰萬元。議員一任領取近公帑1000萬元,相對於一般市民辛勤工作一個月僅領取22K血汗錢相比較,議員豈有四年才被選民監督一次的道理?理當與官員一樣,隨時被監督,不但要被選民監督,也一樣要被司法監督。

 

楊實秋三問李慶元議員

 

一、李慶元明知今年10258日星期三下午,是議會大會期間,為何還去上電視台為自己低價買屋辯解?

二、李慶元為何當日,一方面領取電視通告費,一方面還要領取出席費、交通費以及誤餐費(議員一任約領取200萬出席費)?

三、李慶元為何當日,在主席宣告散會後,還要在散會後補簽到,領取出席費。

楊實秋議員表示,今年102621日,楊實秋已經向檢察官告發李慶元涉嫌詐領公費,目前該檢察官已經擔任主任檢察官。楊實秋將於近日再赴地檢署告發,請李慶元向檢察官解釋:

1、    有無在58同時領議會出席費,同時上電視領通告費?

2、    有無在58下午418分議長宣布散會後,補簽到詐領出席費?

3、    李慶元是否涉貪,由法官決定。

 

楊實秋議員指出,昨天(122315次臨時大會第1次會議,於210分開議,領錢簽到出席議員人數達38人,在場議員人數只有11位。大會中經二次額數問題(211分、519分)。主席宣佈進行議事處理,在場議員超過半數,沒有點名繼續開會。主席1836分宣布散會。

 

 102/12/24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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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翰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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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11:17
國民黨果然內鬥內行,從黨主席到黨員都一個樣,有些人能幹到市長,可有些人就只能幹到市議員,不要不知足了,無欲則剛,何苦吹皺一江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