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2/24 10:28:47瀏覽537|回應1|推薦1 | |
楊實秋敬告李慶元議員
…等議員及官員
(系列十三)
議員監督官員 誰來監督議員
貪瀆嫌疑犯 豈能迴避監督 楊實秋將持續監督領錢不開會議員
打擊貪腐 不分藍綠 楊實秋絕不手軟 楊實秋今日發布聲明指出,昨日 楊實秋強調,議員一任薪水約600萬,另外領取開會出席費200萬,為民服務費100萬,以及出國及自強活動費近佰萬元。議員一任領取近公帑1000萬元,相對於一般市民辛勤工作一個月僅領取22K血汗錢相比較,議員豈有四年才被選民監督一次的道理?理當與官員一樣,隨時被監督,不但要被選民監督,也一樣要被司法監督。 楊實秋三問李慶元議員 一、李慶元明知今年102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是議會大會期間,為何還去上電視台為自己低價買屋辯解? 二、李慶元為何當日,一方面領取電視通告費,一方面還要領取出席費、交通費以及誤餐費(議員一任約領取200萬出席費)? 三、李慶元為何當日,在主席宣告散會後,還要在散會後補簽到,領取出席費。 楊實秋議員表示,今年102年6月21日,楊實秋已經向檢察官告發李慶元涉嫌詐領公費,目前該檢察官已經擔任主任檢察官。楊實秋將於近日再赴地檢署告發,請李慶元向檢察官解釋: 1、 有無在 2、 有無在 3、 李慶元是否涉貪,由法官決定。 楊實秋議員指出,昨天(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