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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侵卻「不知道可以反抗」,是誰沒有教?
2009/07/05 19:53:00瀏覽1907|回應0|推薦3

早在念小學時,學校就對我們進行「性教育」,諄諄告誡每個青澀懵懂的小女生:「萬一遭受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要勇於說出口並尋求協助」、「遇到這種事情,絕對不是被害人『很髒』或是『丟臉』」等等。然而最近卻發生14歲少女被媽媽同居人的兒子性侵,少女竟然表示「不知道可以反抗」,雖然不太願意,但因為「叔叔」積極撮合雙方子女結婚,而沒有抗拒。

在兩性觀念越來越開放的年代,性教育是否更應該從小落實紮根,重新省思。少女不懂得保護自己,究竟是媽媽沒有教,還是學校沒有教?

(fish)

「媽媽的同居人惹禍」
要兒親上加親 撮合變性侵

台中縣一名少女被媽媽吳姓同居人的兒子性侵兩年,她因吳叔叔想撮合大她十三歲的兒子和她結婚,還安排兩人同房,她不懂拒絕、不敢說出口,因被導師發現才報警將對方移送法辦。

「我不知道可以反抗!」被害少女指稱,兩年來吳叔叔的兒子常到家裡住,叔叔即撮合兒子、安排和她同房;對方半夜就對她毛手毛腳,強迫她口交和性交。她雖不願意,卻因叔叔強力撮合,才忍氣吞聲。

她說,父親過世多年,兩年前母親和吳姓男子同居,吳就極力要撮合廿五歲的兒子跟她結婚,認為「親上加親」;母親原先贊成,後來認為她才十二歲,兩人年紀差太多而反對。

少女的胞姊說,有次她撞見妹妹被吳嫌脫衣服,她驚叫跑去告訴媽媽。胞妹被母親狠罵一頓,並要她「以後不可以讓他脫衣服!」並警告吳嫌以後少到家裡來。

但少女被吳性侵後,還遭恐嚇「不能告訴別人」,因而她的母親並不知道女兒早被吳嫌性侵,導致她也不敢向任何人透露。直到日前導師發現她在MSN網路即時通的口氣不太對勁,才報警並尋求縣府社會處協助。

少女說,遭到性侵後「對自己變得很沒自信」。吳嫌卻辯稱,他和少女是男女朋友,只有擁抱、接吻和撫摸,並沒有性交,是因數月前少女有意分手,為了甩開他,才編出遭他性侵的謊言。不過,警方認為少女指證歷歷,已將吳嫌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嫌移送偵辦。

【2009-07-05/聯合報/A6版/社會】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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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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