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名男子曾三度因家暴案入獄,但出獄後變本加厲,上月酒後毆打兄長,趁哥哥外出報警時,強迫年近七旬的母親為他口交後離家,老母親遭此逆倫惡行,身心受重創。警方據報,將傳喚他到案訊問。 對家暴法無法保護被害人,律師林瓊嘉強調,「家暴被告一犯再犯,證明家庭教育、監所矯正失敗」,雖對加害人從嚴處分,限制被告遠離住所及家人,甚至判重刑,但在保護被害人方面呈現空白。 這名四十五歲男子有酗酒習慣,每次酒後就對家人拳打腳踢,發洩個人情緒,同住的老母親、兄長等人,多次聲請保護令獲准,但他都視之如無物。 警方調查,這名男子七年前因毆打家人,違反保護令入獄,出獄後回到家中,又因反覆施暴被逮,造成家人長期活在暴力陰影下。去年因家暴第三度入獄,今年七月服刑期滿回家,上月底他喝醉酒,先動手毆打家人,兄長氣不過,外出要報警,留下老母親在家,未料他竟強逼老母親為他口交。 遭子侵犯的老母親身心受重創,經家人多次商量,兩天後才打一一三婦幼專線通報。社政單位據報後相當震驚,緊急為他們聲請臨時保護令,要求加害人不得再接近,並通報警方,社工原打算安置被害人,但遭拒絕。 台中市警局婦幼隊表示,家暴加害人有酒癮、藥癮,若沒有強制治療,容易有循環性,會一再犯案,甚至變本加厲,過去家暴案中,遭性侵對象多半是子女,這是第一次碰上兒子性侵母親的惡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