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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2 17:59:52瀏覽227|回應0|推薦2 | |
日前在知名網路討論區上,由於不滿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政策,交通部一再護航,網友已經發起在8月7號上凱道抗議,準備訴求政府「ETC違約廠商依約確實罰款」、「法辦貪腐人員」、「ETC重新招標」等,並呼籲上萬網友參加,此行如果成真將是非常可觀的抗議遊行活動。 這項發起的遊行,主要是網友針對交通部的無能與一再護航現存業者的行為,一方面也針對現行得標業者的從紅外線技術換到RFID,認為這是一項不公平的轉換作業,甚至揚言要在凱道砸毀業者的OBU車上機,以顯示網友、消費者對現行業者的唾棄。就現象而論,台灣現有的ETC系統,已然引起太多民怨,而主管機關交通部的延宕不作為,更是加深民怨的主要原因。 所謂的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台灣自2006年正式開通。在ETC開通前後,已經有著許多爭議甚至是弊案,這些都可以從當時新聞吵鬧的程度,顯示一二。暫且不論司法已然判決或未判的各種收賄、賣官等案件,也暫且不談高等行政法院判決ETC的BOT案違法等決議;從ETC開通以來,利用率一直不如預期或如業者宣言,甚至可能影響未來國道上交流道就計程收費的規劃時程,更遑論其間發生的消費糾紛更是不勝枚舉。 今年元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請交通部提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執行狀況專案報告」時,立委便提案要求交通部提出ETC收歸國有的評估報告。依照交通部與遠通電收簽訂的BOT合約,去年6月底ETC的月平均使用率「需達45%」,當時做不到、為期一年的改善與促銷,今年的ETC使用率更出現下降趨勢。依照中央社日前的報導,6月初的使用率也不到45%,如果沒有意外的話,ETC的現行營運業者注定跳票違約。 透過高工局所提供的2011年電子收費運作狀況總表中可以發現,今年4月份ETC的通行輛次為2千萬輛次左右,但欠費與違規的輛次加起來竟高達102萬輛次。換句話說,平均每20輛通過ETC收費站的車輛,就有一輛是違規或欠費車輛。而在欠費車輛之中,則有高達近56萬輛次,是因為「卡片餘額不足」。再換句話說,每40輛次,就有一輛次發生卡片餘額不足,而且這還只是4月一個月的統計數字。 回到源頭,當初政府要推動ETC,原本希望藉此減輕高速公路塞車問題。但就現在ETC普及率、OBU問題,還有從上下班時段的泰山收費站大排長龍的常態來看,ETC營運至今5年,到底是減輕用路人負擔還是增加用路人負擔,相信行駛車主與用路人自己會有判斷。 俗話說「拿人錢財與人消災」,對於經常使用高速公路的重度使用者,ETC的確是方便快速通關的好政策。花錢買個車上機、定時乖乖儲值,就可以免去排隊通過收費站之苦,還能省些微的燃料費可說一舉數得。然而當初決定讓現行業者得標的交通部,現今看來無疑是拿了一顆大石頭壓在自己腳上,壓著壓著還感覺舒服、決定繼續享受這樣的「苦楚」,殊不知用路人已經怨聲載道。 同理,這些交通部的官員、承辦所支領的薪水、享受的福利與過去到今天決定得標的權力,都是「納稅人」所賦予的。也就是說,今天納稅人繳稅,交代了交通部這個「管家」,務必決定一個讓「主人們」更為方便的高速公路收費機制。結果這位管家選了一個過時、不便民的方案便罷,商人如今違約了、管家還繼續姑息。且不論商人提出怎樣的彌補措施,主人勢必要先徹查這位管家仍然姑息的原因,是否有其他內情或有檯面下金錢交易。 如今這位「僕人管家」交通部不僅自作主張了,主人的聲音充耳不聞。且不論交通部上頭還有個總管叫做「中華民國政府」,同樣是拿納稅人的薪水與賦予的權力,中間經過4年一任的走馬換將,交通部對於前朝的遺毒仍然擁抱,怎不令用路人氣結! 平心而論,相信台灣消費者們並不反對高速公路收費電子化這個已然成為世界趨勢的做法。但現行的系統,很明顯已然被消費者以實際的行動判了出局。這沒關係,交通部這位僕人趕緊站在國民的立場上思考未來的發展、讓更便利措施的上路、該違約罰款的趕緊做給全民看,或許還可平息主人的憤怒。否則,ETC將是下一個財團賺錢卻要讓全民買單的錯誤投資。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陳慶琪 201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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