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李鴻鈞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ETC使用率無法達到合約要求,依照契約理當按日罰款,但高公局沒有落實罰款。泰山收費站因施工緣故,預計封閉一個南下車道,高公局提出使用ETC車道優惠9折的方案,只是表面打折,靠打折衝高ETC使用率,期間的損失由政府買單,是拿人民血汗錢護航遠通公司,使用人工收費的用路人享受不到同樣優惠,違背道路是服務人民的精神。
因應國道一號五楊高架段施工,泰山收費站縮減車道,為了避免國道堵塞,高公局提出上下班尖峰時間9折優惠方案,鼓勵用路人使用ETC電子收費車道。李鴻鈞質疑,國道是用人民納稅錢建設出來的,應該服務百姓,而非商業行為,ETC打折造成國道基金減收,卻是由國家、人民來吸收,人工收費的用路人完全享受不到,政府不能強制人民全部走ETC。
李鴻鈞說,ETC使用率無法達到合約要求,高公局提出的9折優惠方案,是幫遠通公司解套。ETC第3年使用率應該達到45%,實際僅有36.44%。政府給遠通公司一年改善期,今年6月改善期到期後,ETC使用率僅達到43%,還是未達契約規定60%。政府不但沒有依照契約,對違約的遠通公司每日開罰50萬元,如今還提優惠方案,以打折衝高使用率,護航遠通。
李鴻鈞說,如果高公局堅持實施優惠方案,就應該一視同仁,不論人工收費或是電子收費都能享受9折優惠,對於遠通公司的違約行為,主管機關應該依約執行,該罰就罰。
高公局局長曾大仁表示,優惠3個月讓國道基金減收500萬元,但更多人使用ETC車道,得利的是全民。遠通公司已經提出解決使用率不足的方案,主管機關不是不罰,而是將來解決方案達不到預期效果之後,再溯及既往開罰,高公局將將落實監督改善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