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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電子腳鐐性侵 狼判9年
2010/07/23 19:40:30瀏覽945|回應0|推薦1
性侵累犯丁大倫去年假釋出獄,被強制戴上電子腳鐐監控,他利用電子腳鐐只在深夜時段監控的漏洞,於白天和晚上在北市西門町物色清純女學生,假冒廣電系大學生,以協助拍攝畢業作品為由,分別把兩名女學生帶到大樓頂性侵、猥褻。台北地方法院昨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他九年徒刑。

鑽監控漏洞犯案

丁大倫(三十二歲)早年為報復年輕時被女友抛棄,兩度犯下性侵案,被判刑十六年確定。去年八月二十一日,丁假釋出獄,檢方考量他晚上想補習考大學,同意將電子腳鐐監控時間限縮為晚上十時到隔天清晨五時。不料,丁假釋第十七天,就利用非監控時段犯案。

圖片: 侵犯丁大倫雖戴著電子腳鐐,但利用夜間監控漏洞,誘騙女大生到大樓頂樓猥褻、性侵得逞。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2010/7/23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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