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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22:25:32瀏覽652|回應1|推薦0 | |||||||||||||||||||||||||||||
公務人員任用法的任用資格,公務人員之消極資格 這是銓敘部的銓敘法規的網頁 http://www.mocs.gov.tw/law/main_law_list_a.aspx?ln_id=nam04111800000
那麼請教"真正懂法律"的人, 一個犯了"偽造文書"被判刑一年,還已經"被關過"的犯人, 如何還能被一群人甄選為第一名? 還能繼續當公務人員? 還能被長官熊抱表示親熱? 長官還得特別聲明"沒人來關說","他不認識他",(大胖子?...) 報紙寫的那麼大條,他不認識他?這長官也是不管事的米蟲嗎? 或者,真正原因是"忠犬當的好,前途沒煩惱"???? [只要幫我頂罪,我找人罩著你!] 藍奴有福了!難怪,各位藍奴會如此忠心了! 忠犬,總會得到回報的!加油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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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