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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9 10:25:33瀏覽371|回應0|推薦2 | |
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 騎車車禍雙方責任各半,其中一方要賠對方一千多萬? WHY? 因為既然責任各半,要互賠, 受傷害比較大的一方可以得到對方負一半的責任, 所以,其中一個癱瘓了,需要二千多萬, 折半,就是1000多萬~~ 這告訴我們, 1.開車守法的重要,別讓自己得負擔到責任, 就算責任只有三成,也得負擔700多萬啊~ 2.保險要買夠,光買強制險,肯定不夠,足額的任意第三責任險,很重要~~ 賭一把,絕不會出事嗎? 那,不是你一個人可以決定的, 你小心,不代表別人也會,他一不小心,就來不及了~~ 又,如果你只買強制險,和解程序就只能自己出席了, 因為,只有任意險需要保險公司賠付,他才有出席的需要, 車禍後, 別動現場~報警(叫救護車)~不能私下和解~留下對方資料~通知保險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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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