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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李公公被打的好嗎?
2009/04/23 11:38:18瀏覽477|回應5|推薦3

就像陳水扁被某個替死鬼藍奴踹了一腳,一些藍奴也都說活該一樣嗎?

對不起,拿李公公跟陳水扁比較,真是污辱了陳水扁,

為何稱他為李公公呢?

因為李公公一直強調他是有修養的男人!

問題在,我從沒有看過一個男人,這樣用言語欺負女人過!

罵人潑婦,罵人沒家教,這種言語暴力,藍奴還能說這叫有修養?

是阿!打人真是不應該,跟沙文豬計較,真是不聰明!

雖然打的好,但只會留給那些是非不明的蠢藍奴,說嘴的空間!

我想那些沒教養的藍奴們,應該也不會介意我這樣稱呼他們吧!

應該是這樣沒錯吧!

沒教養的藍奴,跟沒教養的藍潑婦們!

ps看新聞畫面,李公公一直喊:[你打我ㄚ!你打我ㄚ...]連喊五次有吧!

邱只是按照他所希望的,不是嗎?

完成別人公開的希望,是一個有教養的人應該做的,打的好,真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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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766033&aid=287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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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激动?
2009/04/26 19:07

在您的回复中用的标点大多是“!”,呵呵

————

我想回答您:在一党专政的制度下当然也有不同意的权利。我不是要试图为“一党专制”辩护,而是为“一党专政”下的人民说话。民主应该是互相妥协的过程,大陆的民主还任重道远。但这对大陆人来说不是耻辱,而是我们将来要完成的目标。台湾给我们的有经验,也有教训。处在民主社会的台湾人没有任何理由看不起大陆,就像发达国家不能瞧不起发展中国家一样。

至于您说的"独立自主的国家”,我之前就说“一国立法委员的身份……”,可见我是认为中华民国的独立自主性的。对我来说,台独并不那么令人厌恶,只是如果为了台独而否认历史,否认大家同文同种的事实,刻意妖魔化对方,那就相当遗憾了。

頂多對罵,沒啥!(t766033) 於 2009-04-27 21:36 回覆:

你的言論,在國際現實上,貴國的領導人們並不認同!

所以他們拼命要求你們的邦交國,建交時都要宣布"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點,還被加拿大消遣了一番!你可以網路找找!

美國沒有人不承認他們的祖先來自英國,但那又如何呢?各自的國家而已!

就算兩岸"同文同種"有何意義呢?不承認同文同種又有何罪過呢?

要責罵他們(或者想法與我相同的"我們")數典忘祖嗎?

我的祖先確實來自大陸,然後呢?我們非得也讓共產黨統治嗎?

妖魔化對方?蔣匪中正恐怖?還是毛匪澤東恐怖?這是個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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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19:55

版主说:“用理说服我,不要只会谩骂”。可您文中“蓝奴”  “沙文猪”等歧视性字眼比比皆是,这本身就是谩骂了。

您说李庆华自认高级,很抱歉,我实在看不出来。李发言的时候那位长得还可以的邱性女子不断插话,李以一国立法委员的身份说对方“没教养”  “泼妇”的确有失风范,但不能否认的是,邱是有错在先,并且还不以其暴力之行为耻,反而说“打的不够狠”,遗憾遗憾。

另外,我感到惊讶的是,台湾朝野两大党中一有党员冲突,毫无疑问,民进党的必定会帮民进党说话,国民党亦如此。难道两党的价值观完全相反吗?当有政党为反对而反对时,人民是最悲哀的。我质疑这种民主,每次选举,竞争双方都会无所不用其极地攻击对方,从他们的攻击我至少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那两个人中间至少有一个是坏蛋。难道民主就是从一个坏蛋和一个好人中选好人?(也可能两个都是坏蛋)。

頂多對罵,沒啥!(t766033) 於 2009-04-24 22:09 回覆:

我只能說,在這文章中,我是蓄意罵人的!

如果他們罵人沒錯,我就沒錯!如果罵人有錯,我不是唯一該譴責的!

你可以到我訪客簿中,看看我的第一位'訪客的名字跟他的部落格文章!

論理的,我跟他論理,至少是論理!誰對?誰錯?

開罵的,我也開罵,各逞口舌!

台灣至少還有政黨之爭,一黨專政下,不知道有沒有不同意某些事的權利?

政黨,應該只是政策之爭,但互扣帽子之後,就變不理性了!

李慶華的自認高級,你沒有生活在其中,你大概也無從體會!

如果可以選擇,目前大陸的生活與政治模式不是我想要的!

獨立而自主的人民,為何不能擁有獨立自主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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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步笑一百步
2009/04/23 23:43
一個是明知道電視台攝影機再拍, 而一再挑釁 
另一個是明知道自己的易怒個性, 卻不懂得在電視前面控制好


但最糟糕的部分在於, 在觀眾面前, 他們各自代表的不僅僅是自己本身, 還有背後的政黨背景, 也可以說是政黨性格, 民眾對一個個人的好惡, 
不管是李也好, 是邱也罷, 往往代表了更多的是對於他們所代表的黨的一種影射

還好大部分的人對於這種事情都能夠冷眼旁觀了, 否則開了電視機之後, 播出這種新聞, 真不知道怎樣教育我女兒....

Sorry, 剛剛才發現發文忘了設字色, 勞駕版大刪除下面一篇了...
頂多對罵,沒啥!(t766033) 於 2009-04-24 01:07 回覆:
我同意你的某些論點,
不過,多數人都只有指責邱小姐的暴力,比如樓下的,
還有許多聯合報部落格的文章,你應該也能去一一評論,
某個心態而言,我倒認為李公公是蓄意的!
他那自認高級的心態與言行,剛好透過這件事而顯露!
有人幫他扯到他有立委的言論免責權,那就不要指責邱小姐阻撓議事,
她難道就沒有言論免責權?
雙方都有錯,打人絕對有錯,污辱人在先,難道沒有錯?
對新聞的回應,藍營的,有許多低/級下/流的言語,比如[邱意淫]等之類的文字,
雖然早知道他們總是如此,還是讓人失望,依然如此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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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2009/04/23 11:53

不管任何理由, 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

更糟糕的就是一些打了人的暴力份子, 還一直說一些理由來欺騙自己,安慰自己.

這才是悲哀 !

頂多對罵,沒啥!(t766033) 於 2009-04-23 18:40 回覆:

打人確實不對,問題看打的原因是啥,

以暴制暴,對?還是不對?

如果他被言語暴力欺負,還不能反擊!那怎樣叫對?

如果打不屬於國民黨的或國民黨的政敵,叫正確!

那打國民黨的應該也就沒有錯誤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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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有素养呀。
2009/04/23 11:48
。。
頂多對罵,沒啥!(t766033) 於 2009-04-23 18:36 回覆:

比你們好一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