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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0 11:46:27瀏覽524|回應5|推薦4 | |
藍奴們,別急著回應罵人! 你們想一個問題,同樣的狀況,同樣的證據下, 某一法官,裁定無保釋放,另一法官,裁定不禁見的收押模式! 這只代表我們的司法,真的是因人而異! 他們可能是陳水扁的打手!也可能是國民黨的打手! 在痛恨陳水扁的人心中,當然認定他們是幫陳水扁的! 我這種認定黨國體制的黨奴無所不在的人心中,他們是國民黨的打手! 誰是?誰非?用來判定的標準在哪? 有證據,直接起訴就好,不是嗎?需要拼命要搞羈押遊戲嗎? 用常理來推斷幾件事: 怕串供?真要為惡,需要等被起訴才來套招,是你們,會那麼笨嗎? 既然不禁見,沒有繼續串供的可能嗎? 怕逃走?真要跑,等到現在?還要兒子媳婦們回來一起送死? 怕他們威脅證人?可笑ㄚ! 這還是國民黨比較利害,有杜月笙,陳啟禮之流者幫忙滅口,消滅異己! 威脅?真是小兒科的犯罪!也更證明了司法無能保護證人的安全! 無論是幫哪邊的,都只證明司法只為特定人士,特定政黨服務! 如果政黨不滿政敵被法官判決的處分,就任意變換法官來裁判, (請注意:尚未起訴,並非有罪無罪之論), 那麼人民若不滿法官判決,是否也可以要求換法官? 司法獨立,路之遠! 悲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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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