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ni 楓脂香 阿北 夏逸凡
最近藍媒用來質疑阿扁一家,包括週邊人物,
拒簽調閱帳戶授權書,就是作賊心虛!
某個程度上,我同意這樣的論點!
今天早上吃早餐時,早餐店的報紙我拿到的那份是"自由",
他有個漫畫,同樣的對話兩格[不簽,就是作賊心虛!]
只是,面對的,一個是對著陳致中的銀行帳戶問題,
一個是對著馬阿斗跟李舔耳的美國護照,美國人身分問題!
同樣的質疑,藍奴們不知道會怎樣看待?
難道政治理念不同,就是必殺的敵人?這是民主年代?還是君主專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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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陳雲林該死囉...所以支持馬英久就算賣台嗎
有聽說過支持台獨的是不愛台灣嗎....
我還是要說:用證據證明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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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謂證據是啥...阿扁親口跟你承認嗎
證據都浮現了...只是你不願去相信
今天是瑞士發現有異狀...不是邱毅
嗯!你問的很好!
拿國民黨一直護衛的哪支黨旗加諸其上的國旗想給陳雲林看,就會被抓被打!
馬阿斗跟他的徒子徒孫,賣台賣的這麼明顯你都看不見?
你的智商,真是讓人看不下去!
如果證據都浮現了,就直接起訴判刑吧,不要再搞"羈押"這種把戲了!
有異狀?=有罪? 建議您多去念點書吧!
"法律"若按你這種心態來解釋,馬阿斗哪需三審定讞?
你這樣跑出來喊話,會很丟人的!
只是想說法律有它一定的限制
就某種角度它確實是公平, 但卻非無漏洞
中立角度是理性的來看待兩方所提供的說詞和證據
沒說阿扁犯罪, 但所用手法和說詞有些許法律常識都會搖頭.. = =|||
現今媒體只能信 20% 請勿偏激想我定是光看藍色而不看綠色, 我兩邊都看.
你大概不知道 OJ 有出一本"(假設)是他殺的" 書
書中 "假設" 他是兇手 他是如何虐殺妻子和她外遇對象的 detail......
還有他又會如何洗脫罪嫌
至於他的兒女也已經在幾年前 遠離父親
他們不否認 OJ喝醉而向他們坦承殺人
而因礙於法律條例雖OJ的書已解開疑問但無法以相同罪名再起訴OJ
所以OJ就算公開說他殺的 仍然是無罪
我知道那本書,只是沒看過內容!
我之前回應你的發言,不是針對你!而是整個台灣的氣氛!
他們幾乎都不能容忍"對手"沒有馬上被判刑被處死!這類人多數屬於藍營!
即使如你所說,阿扁所用手法和說詞有些許法律常識都會搖頭,
我認為,這是落實司法的重要關鍵!
每個人都有機會遇到司法事件!
有誰?誰願意當下一個"未審先判"的受害者?
當我得知前第一家庭涉及的案子時,就靜待發展
但是,很遺憾的是
發展的開始就讓我感覺司法案件遇上政治追殺
這不是我所樂見的
現在的台灣不應該續搞中國傳統那一套
對政治失勢的人用那種抄家滅族的方式清算
有問題有疑問,調查審理判決,可是司法被操控不也是人民的疑問
誰能去調查審理判決?
在台灣,"靜待司法調查"這件事,好困難ㄚ!!
媒體帶著情緒與批判,明顯的向民眾展現他們意圖!
比如TVBX標題用:陳幸妤恢復上班,擺臭臉"別問我洗錢"
多明顯的批判意圖,還自稱"中立公正的媒體"
唉!笑死人的中立ㄚ!!
唯一知道的是ㄚ扁 利用 處中立的知識民眾對法律的基本認知
"在判決前皆屬無罪"
而對於偏激沒知識民眾則裁減成"皆屬無罪"
就某種程度ㄚ扁案搞的滿像 OJ Simpson的案子ㄟ~~~~ = =||
是ㄚ!是否作賊心虛,確實是不知道!
就跟馬阿斗&李舔耳不簽讓人查證他們是否還有綠卡是一樣的!
你的論點,反過來說,在藍媒所操作的,
就是對於偏激沒知識民眾則講成"皆屬有罪"
有罪?無罪?到底用什麼標準來判定?誰能說了算!
我真的只希望,台灣能真正用司法來判罪,不是報紙,不是名嘴!
更不能用司法來政治鬥爭!(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可是黨國大老的宣言!)
你能證明Simpson真的殺妻嗎?
不能!他就是無罪!==>我認為這才叫司法!
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這是帝王專制體系用的!
寧可錯放一人,不可錯殺一百!這才是司法!
還是你願意被當成可錯殺的其中之一?
建議你別用雙重標準看事情!事情是相對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