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管中小學生的校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訂定高中校服制定及採購注意事項,要求學校避免經常變更校服樣式及顏色,如要更換,也須由教師、學生和家長等代表研議,送校務會議通過。同時限制代辦採購校服的手續費比率,八月起實施。
中辦指出,這項規定適用全台三百多所教育部主管的國立和私立高中職。國中小方面,教育部國教司也要求全台三千六百多所國中小學,除應注意校服品質,委由員生合作社代辦時,如外加手續費,校服價格也不得高於零售市價。
不少學生和家長會抱怨學校採購的制服、運動服,不是品質太差,就是價格比市價貴。台北市部分高中職的校服曾被民代踢爆,校方賺了高額代辦手續費,促使教育部訂定上述規定。
中辦指出,高中校服不應經常變更樣式和顏色,如要變更,須在六個月前公告,且應由行政人員、教師、家長和學生組成委員會決議,並提校務會議通過才能實施。
中辦科長韓春樹說,若由學校自辦採購就不能收手續費,若委託該校員生合作社代辦,手續費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八,且應先成立有家長代表參加的計價協商會議討論;國立學校都要合乎採購法規定,不適用採購法的私校,也要依會計制度辦理。
國教司科長郭伶如表示,教育部訂定國中小注意事項,希望校服制定和採購都透明化,學校要建立品質管制機制,且不能強迫學生一定要在學校購買。
價格方面,學校自辦採購,要收支平衡,超收的要還給學生;員生社代辦如要收手續費,價格不能高於市價,且盈餘要用在添購學校設備及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等。
感想
中小學生要穿校服是日本統治臺灣所留下來的一種"皇民化"文化,世界上有訂中小學生要穿校服規定的國家不多,中小學生要不要穿校服是見仁見智,
小比利服務的學校,近年來因為校服材質及價錢爭議,舊任校長乾脆宣佈:免硬性要穿校服,新任校長到任後為營造校園團結新活力,重新規定新版校服,並硬性規定,入學新生要一律穿校服
我想:有了校服可以顯現團結,但一些爭議也會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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