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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8 12:04:00瀏覽1530|回應1|推薦0 | |
■周世瑀 立報【新國際】 2013年6月28日 美國國防資訊科技承包商博思艾倫咨詢公司(Booz Allen Hamilton)科技顧問史諾登(Edward Snowden)今年6月初揭露美國國家安全局經由微軟、谷歌、蘋果、雅虎、Skype、臉書等系統,全面監控網路平台,經英國衛報披露後掀起軒然大波。 美國監控、情蒐規模駭人聽聞在 史諾登揭發稜鏡(PRISM)行動前,商業媒體對美國政府非法情蒐大多佯裝不知。稜鏡行動曝光後,主流媒體突然「發現」美國人民遭政府監控。值得一提的 是,美國商業媒體對歐巴馬(Barak Obama)政府視憲法如無物至今鮮有批判。華爾街日報更與白宮相互唱和。美國立法部門長期協助行政部門擴權。稜鏡計劃敗露後,民主、共和兩黨國會議員大 多惱羞成怒,誣衊史諾登叛國。稜鏡計劃彰顯美國官資一體、橫行無忌。勞動人民若無具體反制行動,稜鏡新聞熱潮過後,政府監控行動可能對部份網路使用者產生 規訓效果。 美國政府監控人民是慣例。在稜鏡行動遭披露前,美國政府監控及情蒐的規模已是駭人聽聞。此處僅舉數例。美國最大電信服務供應商 AT&T早在2003年即與國安局密謀監控系統。並由國安局於AT&T機房裝設電話與網路訊息的攔截裝置,將AT&T所有使用者 電信活動一網打盡。此一醜聞在2006年時遭AT&T員工及獨立媒體揭發。 獨立記者謝洛克(Timothy Shorrock)在2007年亦披露國安局賣公營私已為常規。官員離職後立即前往民間國防資訊科技承包商就任新職。國安局並將7成以上的監控及情蒐任務 外包。博思艾倫公司副總裁麥康納爾(John Michael McConnell)即一再遊走國家最高階情治官員及國防資訊科技承包商的雙重身分。麥氏在老布希(George H. W. Bush)政府時代擔任國安局局長。他卸任後旋即至博思艾倫公司出任高階主管。2007年時,他出掌國家情報總監(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一職,直接受命於小布希(George W. Bush)總統。2009年麥康納爾公職卸任,又搖身一變成了博思艾倫公司副總裁迄今。 麥康納爾以國庫充實資本家金庫之舉絕非特例。小布希 時代的中情局局長及國安局局長海登(Michael Hayden)即是推動中情局情蒐任務外包及私有化的先驅。海登並於2011年呼籲國防部,比照軍事承包商黑水公司(Blackwater USA)傭兵替代美軍占領伊拉克與阿富汗的模式,將監控網路平台的任務交由民間的「數位黑水」(Digital Blackwater)公司接管。依此觀點,國家安全應為情蒐任務私有化、企業利潤最大化載體。其後,政府/財閥再以「國家安全」之名掩人耳目,迴避公眾 監督。 谷歌即是美國政府扶植的數位黑水公司之一。美國資訊科技業的影響力鋪天蓋地,縱然貴為中央情報局局長的裴卓斯(David Petraeus)亦不能自保。裴卓斯在2012年11月9日因外遇曝光請辭。起因是谷歌將他的電子郵件洩漏給聯邦調查局。聯邦調查局敢在太歲頭上動土和 資本家在2012年美國總統選舉爭奪地盤脫不了干係。 早在今年2月,彭博(Bloomberg)新聞週刊便報導了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與美國 14所大學、谷歌、臉書、以色列合作,監控網路平台,並對勞動人民起義防微杜漸。該文並未提及,不同於推特,臉書為封閉平台,故而資料庫內容無法經由搜尋 引擎查詢。報導亦未討論美國情報單位究竟如何取得資料,防患未然。史諾登揭發稜鏡醜聞後,終於證實谷歌、臉書等企業為數位黑水公司的情事。 數位時代的階級戰爭美 國政府監控人民的目的在於鞏固階級權力。美國司法部長霍爾德(Eric Holder)在2012年3月為歐巴馬政府暗殺美國公民的政策辯護時的強詞奪理可見一斑。霍爾德言道:美國憲法明文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並不等同於司法程序(judicial process)。白宮機密程序自成體系。由於列名白宮暗殺對象者已由總統過目,該程序即為「正當法律程序」。白宮定義的「正當法律程序」既然凌駕美國憲 法,故而成了擅權專制者的護身符。 歐巴馬再於今年5月13日簽署了 2013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the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該聯邦法律一如往年授權美國軍方以反恐之名,不經審判無限期拘禁美國公民。獨立記者海吉斯(Chris Hedges)與喬姆斯基(Noam Chomsky)等人在2012年1月對歐巴馬提出告訴,並挑戰政府法庭外無限期拘禁之權力。 一言以蔽之,行政部門僭竊生殺之權日久,早已 積非成是。在行政部門眼中,全面監控美國人民通訊,無非「些許小事」,自然毋須公眾知悉,不勞法院動問。暗殺、囚禁既然不容置喙,主流媒體當然順水推舟, 將稜鏡醜聞的討論侷限在情報部門監控時是否遵守行政部門定義的「正當法律程序」。 數位黑水公司的獲利方式映證了馬克思的觀察。《資本論》開 宗明義言道:「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盛行的社會,其財富表現於『龐大的商品累積』。」數位時代商品形式雖然略有不同,資本主義運作的邏輯依舊。知名部落客 Metafilter在2010年便對跨國企業壟斷網路平台提出了一針見血的評語:付錢的人是顧客,當不必付費就能取得服務,顧客遂成了商品。 對 谷歌、雅虎、臉書、微軟、Skype、蘋果公司的資本家而言,數以億計的網路使用者,不論是美國情報頭子或是張三李四,皆為待價而沽的商品。在資本主義的 運作模式下,財閥追求資本擴張,壟斷市場,而專制政權則是寧可錯殺,不可錯放。從事柏拉圖交易(Pareto exchange)的雙方,兩相情願。交易衍生及移轉給公眾的外部成本(external costs)則非所問。既然雙方一拍即合,冀望資本主義扶植的資訊科技能帶來民主,無非是緣木求魚。 傅利曼(Milton Friedman)生前倡導以市場經濟及私有化取代政府的角色,然而他認為國防無法私有化。小布希及歐巴馬政府顯然青出於藍,不僅成功消弭政商分界,更將「國家安全」私有化。若傅利曼地下有知,也會自嘆弗如。 挾機密之名弄權的美式民主美 國並無法律保護吹哨人(whistleblowers)。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明定的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是吹哨人唯一的屏障。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現下已形同 具文。麥克拉奇報(McClatchy)在今年6月20日披露,歐巴馬政府早在2011年10月時即厲行監控政府公職人員的計劃。該計劃不僅對憲法修正案 第一條棄若敝屣,並將間諜定義擴張解釋。簡言之,間諜並不僅包括潛伏在政府部門,為敵國蒐集情報者,凡是對媒體洩漏政府機密文件者,亦應以間諜罪論處。該 計劃並要求公職人員隨時通報可疑線索,舉凡同僚離婚、財務問題、挫折、壓力等皆必須呈報。知情不報者,須負刑責。依此定義,公職人員在部門內部質疑政府濫 行枉法即有奸細之嫌。 安全的範圍當然也不侷限於國防或外交事務。歐巴馬的監控計劃對美國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農業部、勞工部等所有政府部門一網打盡,要求公職人員相互舉發同 僚、友人。在歐巴馬之前所有美國總統,依1917年的《間諜法》僅起訴3人。歐巴馬任內已有7名吹哨者遭政府以間諜罪起訴。 歐巴馬蔑視言論 自由及新聞自由之惡行在美國歷史上堪稱前無古人,此處僅舉數例。國安局高階官員德雷克(Thomas Drake)因為向媒體揭發國安局將一項金額高達12億美金的監控計劃外包時植黨營私、浪費公帑、非法情蒐,故而在2010年時遭歐巴馬政府以間諜罪起 訴。德雷克主要罪名的刑期長達35年。歐巴馬任內,力拒「國家安全」私有化者,成了令人切齒的奸細。變賣「國家安全」牟利者反倒安居高位。 美 國陸軍上等兵曼寧(Bradley Manning)則是因為將《連帶謀殺》(Collateral Murder)影片(即美國占領軍直升機駕駛在巴格達郊外,於嬉笑間連續殺害10多名伊拉克平民、兒童以及2名路透社記者)上傳至維基解密網站,故而在 2010年5月遭美國政府逮捕並在同年7月遭美國政府以間諜、通敵等22項罪名起訴。通敵罪名一旦成立,可判處死刑或20年有期徒刑。 曼寧 在今年1月受到軍事審判時,控方律師言道,若曼寧將軍方檔案交給紐約時報,而非維基解密,政府仍將以通敵罪起訴曼寧。控方律師所持的理由為,恐怖分子或敵 國亦可經由美國商業媒體詳悉《連帶謀殺》,故而向媒體透露機密檔案,即構成通敵罪。由於通敵罪行可任由行政部門羅織,吹哨人、記者難免人人自危。聞惡不敢 言,不僅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蕩然無存。挾「機密」之名弄權的美式民主亦與囚牢無異。 數位時代的圓形監獄美國聯邦調查局在 1990年代便著手開發安裝在網路供應商系統內的電子郵件情蒐軟體,儘管監控技術未臻成熟,美國非政府組織電子前線基金會(the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成員對此一情勢憂心忡忡。該基金會在2000年即以傅柯(Michel Foucault)圓形監獄(Panopticon)的隱喻警告社會大眾,留心政府毀憲濫權。 圓形監獄為邊泌(Jeremy Bentham)所設計。監獄環形主體樓高數層。各層設有囚室多個,每間囚室各有窗戶二扇。一扇面光,在環形建築外緣,另一扇窗則朝向環形建築內緣。環形 建築中心設有一高塔。獄方人員可由高塔俯瞰囚室,一覽無遺。囚徒卻因背光,對高塔內是否有人當值,以及是否正遭獄方人員窺視無由得知。窺視猶如無所不在, 囚犯多感寢食不安。即使獄方並未迫令屈從,囚犯亦會內化規訓,自我約束。 傅柯的《規訓與懲罰》(Discipline and Punish)一書指出,圓形監獄之規訓方式早已用於未遭囚繫亦無鐐銬加身的勞工、學生、病人、乃至於公民。電子前線基金會警告,聯邦調查局在1997年使用的監控系統猶如現代圓形監獄,倒是十分貼切。 聯 邦調查局的能力與稜鏡行動及無人飛機監控系統相較,顯然相形見絀。電子前線基金會在2012年12月5月發佈報告證實美國空軍、海軍陸戰隊 、國防部國防高等研究計劃署(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在美國全面使用安裝高科技監控儀器的無人飛機。無人飛機的攝影裝置可在六萬英呎高空拍攝地面目標,並清楚判讀目標物上的圖形、文字。 古、 今圓形監獄形式雖然有別,其規訓效果卻大同小異。美國政府及資訊科技業對使用者政治立場、職業、專長、社交、經濟狀況等資訊一清二楚。使用者卻對是否遭到 窺視一無所悉。美國情蒐行動長期而言是否會對部分網路使用者產生具體影響,例如停止揭弊,以求自保、疏遠社會、政治運動、異見網站、獨立媒體,避免以手 機、網路串連示威,接受官方新聞封鎖等,仍有待觀察。 ▲美國殖民古巴時建造的圓形監獄。古巴政府已棄之不用,圖攝於2005年12月23日。(圖/Friman 來源/維基共享資源) 美國勞動人民現階段可以採取的具體反制方式包括:以資訊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要求政府公佈稜鏡行動的官方文件、推動禁止國防任務私有化及外包作業、推動旋轉門條款以限制官員離職後轉任企業謀利等。 追 求民主、平等、正義之途因艱難險阻,前仆後繼,成果方顯可貴。長期而言,美國政府與勞動人民的鬥爭勝敗仍在未定之天。卡斯楚(Fidel Castro)與勞爾(Raúl Castro)領導古巴獨立尚未成功時,曾遭囚禁於圓形監獄。卡斯楚1953年繫獄時寫道,他的犧牲與鬥爭信念益發堅定。圓形監獄不但規訓不了卡斯楚與勞 爾,反而間接造就了兩位拉丁美洲革命領袖。1973年美國以軍事政變推翻南美洲最後一個文人政府並屠戮左翼人士時,新自由主義勢如摧枯。不意拉丁美洲百折 不挫。40年後,積極實驗社會主義與民主政治的拉丁美洲成了吹哨人最終的避風港。 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博士領導民權運動後飽受聯邦調查局跟監之擾,直至為反戰運動犧牲。他曾道:「站直了,方能走出去。腰不彎,就沒人能騎在你的背上。」對於正在思索未 來的勞動人民,金恩的見解,在此時更是顯得分外切要與清醒。(英國雪菲爾大學政治學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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