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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洩密案 法官緊追「後續偵查作為」疑點
2014/09/04 20:57:35瀏覽35|回應0|推薦0

高院審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昨天傳訊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鄭深元。承審法官沈君玲不斷追問,為何當時尚未結束偵查,就確認關說案僅涉行政不法,並決定向總統報告?為何黃交給總統及行政院長的專案報告均提及「後續偵查作為」?楊、鄭一度語塞,黃說「可能事情太久了,證人忘了。」

黃世銘因揭發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嫌關說被控洩密,一審判刑一年二個月。全案上訴後,黃聲請楊榮宗、鄭深元作證;合議庭昨天隔離訊問二人。

黃的律師團問,特偵組去年八月卅一日訊問完檢察官林秀濤後,是否確認全案屬行政不法?楊、鄭均答當晚就認定非刑事不法,雖然黃世銘提及林女可能涉及濫權不上訴罪,但最後接受兩人看法。

檢方質疑,既然如此為何對林女的現譯監聽直到九月五日才下線?法官也問,黃三度交給馬英九總統及行政院長江宜樺的專案報告,為何都提及有「後續偵查作為」,會傳王金平、柯建銘、曾勇夫及陳守煌說明?

楊堅稱監聽一切合法,傳訊林女是為確認關說事實;專案報告則是鄭在傳訊林女前就先擬好底稿交給他,他稍作修改,但「漏未詳予修正」,鄭表示事後修正都是由楊榮宗負責。對林女現譯監聽,鄭稱印象中曾和楊提及,且下線必須等全案簽結確定才能執行,如同法院宣判無罪後才釋放嫌犯,是目前慣例。

法官認為二人證述不符,質疑「後續偵查作為」等文字是由楊撰寫。楊改口表示,他是依據黃的指示修改,不過當天因面見總統時間急迫,詳情記不清楚。法官追問為何第二次面見總統的專案報告不將那些文字刪除,當時不可能還「時間急迫」?楊略顯遲疑,隨後答「我依總長指示」。

【2014/08/29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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