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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6/06 23:57:01瀏覽256|回應0|推薦0 | |
(高等法院檢察署,網路圖片)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司法院擬具的「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修正草案,根據草案,未來特偵組改設於高等法院檢察署,以解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無法救濟的問題。 司法院表示,現行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偵組的規定,是於95年2月3日修正公布的「法院組織法」時所增訂,惟鑑於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因無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致生無法再議情形,欠缺內部監督機制,因此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 (文章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2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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