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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學瓊林(34-16)【卷二】→【外戚】(10-10)
2006/12/27 04:52:00瀏覽742|回應0|推薦0

幼學瓊林(34-16)【卷二】→【外戚】(10-10)


★論婚姻固推尹結,言懿戚更屬潘楊。

★冰清玉潤,同時翁婿皆賢,泰山泰水,外氏舅姑並重。

★新婚曰嬌客,贅婿曰館男。

★坦腹東床,執半子之禮;乘龍華閥,誇百兩之將。

★女子號門楣,貴妃榮,施於父族;外甥稱宅相,魏舒期,報於母家。

★敘舊原有瓜葛之親,自謙曰忝在葭莩之末。

★稱姑子為外家之寶,尊舅氏為渭陽之情。

★大喬小喬,有雙英之譽;連襟連袂,皆僚婿之稱。

★兼葭依玉,敢分戚屬之光;蔦蘿附松,全仗懿親之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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