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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
2006/07/27 03:13:18瀏覽269|回應0|推薦1

十誡

 

第一誡:除了耶和華以外,不可有別的上帝(出二十3;申五7

 

第二誡:禁止拜偶像(出二十4-6;申五8-10

 

第三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出二十7;申五11

 

第四誡:遵守安息日(出二十8-11;申五12-15

 

第五誡:孝敬父母(出二十12;申五16

 

第六誡:不可殺人(出二十13;申五17

 

第七誡:不可姦淫(出二十14;申五18

 

第八誡:不可偷盜(出二十15;申五19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出二十16;申五20

 

第十誡:不可貪婪(出二十17;申五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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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 

3.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4.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5.     當孝敬父母。 

6.     不可殺人。 

7.     不可姦淫。 

8.     不可偷盜。 

9.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0.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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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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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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