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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14:19:12瀏覽710|回應0|推薦3 | |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接獲南港區里長陳情,建議將忠孝東路六段沿線電線杆下地,在辦理現場會勘後台電也同意施作,但卻卡在該沿線綠帶用地權責機關與產權機關不同,無法收取相關費用的問題上,讓整個案子停擺。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4日(二)於交通部門質詢時指出,忠孝東路六段沿線綠帶,本屬公園處用地,後來因為捷運板南線施工配合昆陽站及捷運週邊設施設置,由公園處交由捷運局東工處辦理捷運轉運設施工程。東工處工程完工後,將設施移交給捷運公司使用。 可是問題來了,1、當初公園處是以無償使用方式將本綠帶用地作為興建捷運轉乘設施,興建完工後由捷運公司管理,目前捷運公司作為收費停車場使用,捷運公司與公園處之間也沒有存在租賃關係,停車場收費的盈利全進了捷運公司的口袋,土地所有人公園處卻沒拿到任何好處。 2、該地區台電正在規劃忠孝東路六段沿線電桿地下化,需要找配合地點設置變電箱,如果該路段沿線是原來綠帶設計,台電就可以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給付使用費用,問題現在週邊全作為停車場使用,如果變電箱需設置在現行停車場內,到底該給付租金?還是該給付使用費?萬一台電支出項目並無租金這一項目,不就造成週邊電力地下化無法進行,嚴重影響當地居民權益。 因此,黃珊珊議員要求公園處、捷運局以及捷運公司盡快針對此案研擬方案,比照公園處的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向台電收取費用,讓忠孝東路六段沿線電線杆能順利地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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