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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4 03:02:22瀏覽5012|回應108|推薦105 | |
珍珠貼了篇『圓仔湯+烏龍茶』的新文,我以為是她思念家鄉味的文章,正想一同品嚐,沒想到是批評這回百傑競賽的事。她是 歐校長的粉絲,比賽期間頗為歐校長出力,也算抬轎人士之一。百傑決賽前 30名單出籠,歐校長綜合、美食、親子三類全晉級,大家都很高興。隔天主辦單位發現電腦程式有錯(在其他平台理該當選的格主提出質疑後),重新計算,歐校長美食類名次掉出 30名外,只剩兩項進前 30,但 UDN入前 30的總人數反而增加一位。 珍珠批評主辦單位烏龍的部份,或可接受;但說有人搓湯圓,這樣的懷疑或指控,太不合情理!UDN參賽格主因為比賽分數多靠臉書的運用,若不採取一些團體作戰策略,很難勝出。大家可以就團體戰這點,具體批評,這是意見自由;但若模糊以搓湯圓這樣違法、惡質的字眼,說某人被犧牲,實在離譜! 我在她格子回應: 『搓湯圓一詞最常用在選舉和標工程。有力人士為減少競爭,確保自己的利益,以威脅利誘方式(通常給小咖一些好處),讓他人退出賽局。 歐校長是否被人威脅利誘,故意拉低自己分數,好退出百傑決賽?搓湯圓絕對違法,珍珠有此疑問,理應得到當事人說明。』 我期待珍珠的回覆,她卻一刪了事。 我覺得自己沒惡言謾罵,也沒無理取鬧,遭此待遇,很是納悶。事後她在文章增加後記,要求『不要對任何人胡亂開槍射炮』,是說我嗎?也許是指 James,因為他如下的回應也被刪: 『珍 珠,不要這樣,對大家對校長都很傷。我們都喜歡校長的格子,不過現實是校長參加了三項,每一項都是排前段,所以大家都在幫校長。可是推薦票就這麼多,要大 家每一項都投校長也有難處。我連自己都沒投,投給校長了。我們大部分的人都只參賽一項,入圍一項,其他全部放棄。校長參加了最多的三項,大家都很緊張,校 長地位崇高,沒人敢出來說實話這個可能的難處,現在有入圍兩項,總算鬆口氣,大家真的很拼犧牲自己幫校長了。現在落得被您這樣講得如此不堪,非要三項不 可,沒有全壘打就是舞弊,真的太傷人,真是不值。唉,您也見過這麼多世面,怎麼對人如此無法體諒,非要犧牲其他人的唯一一個機會來成全校長的個人全壘大您 才滿意嗎?痛心痛心痛心。』 珍珠的文章,點閱人數動輒破千,很是影響UDN的讀者想法。如今她提出『搓湯圓說』,裡面一些言論,如: 『我猜很多參賽格主沒有想到自己是被搓的湯圓,也不會願意成為被搓湯圓的標的』 『搓湯圓好嗎?見仁見智。對於優秀的部落格,捲入搓湯圓,光彩多少受到影響。對於沒有勝算的參賽格主,願意讓搓湯圓手來決定自己的勝負嗎?』 不明內情的人,讀到這樣的文字,當真要覺得 UDN可怖、可笑,一個小比賽搞得像黑道圍事。對名次在前的格主們也太不公平,好像以非法才取得佳績。除了電老大和筱倩試著解釋說明,回應的格主大多『和湯圓』,說說芝麻還是紅豆口味好吃,沒要認真評論,但也有人說,會吃牢飯之類的話。請大家認真讀珍珠的回覆,並思量其中是非邏輯。 最後要罵電老大。當初他只是不爽電小二不給他下午茶,用類似阿Q『我是你老子』的心理戰略,讓自己平衡一點,故取名『電老大』。我說『應該叫電掌櫃,才對應電小二啊!』。他說從電視電影的印象,掌櫃都是唯唯諾諾的老叩叩,他可不要那種角色。但他在百傑競賽的角色,還真的是遞茶勸和,要大家別衝動的老頭子,哪是什麼亮拳頭的老大。 他去回應珍珠這篇文,解釋說明情況,卻被回一些(只是節錄,全文請見珍珠回應第2頁) 『電老大,要打架、吵架,我絕對打不贏你。。。』 『你真的很愛鬥耶,你要當電老大,我們都給你當了。。。』 從電老大的回應中,我看不出來他有絲毫想打架吵架的意思,他哪裡又愛鬥了,但最後一帖,他卻又是抱歉,又是請見諒的,標準 PTT會員的通病,一聽女聲,就想跪地求饒,弄得好像做賊心虛,理虧者是他。有人警告我,發生車禍時,別一下車就忙著 sorry,屆時若談不攏打官司,對方可能拿這當呈堂證據,證明錯在你。電老大的道歉,我亦做如是觀,斯文多禮,有時倒讓真相模糊了。 後記: 歐校長,向您請罪! 箭就發了!^^ Victor
格友 陸荃回應: 我很贊成盡量息事寧人,大事化小。但這件事我覺得it's about justice 而非意氣爭吵或攻訐。 珍珠的刪去回應與一般情況不同,當一人主動發文質疑時,她有“義務”讓她質疑之事的相關人等發表他們的不同意見(Amy 與東村的回應完全在發言的守則內),在此情況下刪去回應是offensive to justice & speech freedom. 在精神上與大陸對網路言論的管制沒有不同。 珍珠底下十幾篇的回應企圖轉移注意力,將事件拉到人身攻訐層次,變成彷彿是雙方之間的意氣爭吵。This is furthter assult on justice。 一個國家的人民必須不斷維護他們社會的自由與正義,一社群亦如此。過去有許多的發文揭發某人惡行等等,我從未插過嘴。但這次不同,this is about defending UDN 社群的justice & principle: 當一個人主動公開發文質疑時,她有義務也讓相關之人發表不同的意見。 我希望有更多格友能花時間研讀此事件,瞭解並非所有衝突都是無謂的意氣之爭。 試想哪天有人發文公開質疑你的行為,又刪去你回應不讓你發表意見時。你會瞭解,有些時候應該息事寧人維持和氣,但有些時候應該平心靜氣、以尊重但明白的方式說出: This is unacceptable behavi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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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