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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來台須提財力證明
2010/09/26 16:51:32瀏覽190|回應0|推薦0

(日月潭頻道文摘 王尚智節錄)
陸生來台須提財力證明
2010/09/17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教育部公告「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草案,陸生來台求學需提出足夠的財力證明;也有大學表示,只要陸生夠優秀,不會因繳不起學雜費而進不了大學。

將搶在高考放榜前 公布陸生錄取榜

這項草案將提報行政院核定後,預定於10月中公布實施。教育部並初步規畫陸生招生時程,大學部4月受理報名、7月上旬搶在大陸高考放榜之前,公布陸生錄取榜單。另外,研究所招收陸生時間規畫為,1月下旬受理報名,3月下旬放榜。

依據辦法草案,陸生來台就學採「申請制」,若是來台讀大學部,要看他的大陸高考成績。但大陸高考6月初舉行、6月底才公布成績。國內大學招收陸生卻早在4月就受理報名,時程是否訂太早?教育部高教司官員指出,這是因為國內不少大學希望時程提早,比大陸搶先一步放榜。

陸生申請來台就學,除了要檢附經驗證的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外,還要提出經驗證、具備足夠在台就學的財力證明書,但辦法中未明訂財力證明的金額多少。

高教司官員表示,陸生來台需比照外籍生及僑生,提出財力證明,金額多少由各大學自訂。

學生夠優秀 校方願募款

積極招收大陸優秀學生的金門大學校長李金振表示,是否要訂出一定金額的財力證明,還要進一步討論。但他強調,程度能考上985工程高校、但家境清寒的陸生,絕不會因為繳不起學雜費而進不了金門大學,學校會積極向私人募款來支應。

教育部先前已宣示,不能動用政府預算提供陸生獎學金,但最新公告的草案只明訂學校不得以「中央政府補助款」提供陸生獎助學金,似乎留給地方政府彈性處理空間。目前金門縣政府補助金門大學所有學生一年一萬元生活費和4000元交通費,未來開放陸生後也打算比照辦理。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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