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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1 21:37:00瀏覽362|回應1|推薦19 | |
二媳婦嫁進來已經七個月了,斷斷續續換了兩家公司,大多數的時間是處在失業狀態,為了避免給她壓力,我們都婉轉地說:沒關係慢慢找。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錢不多、事不少、離家近」三項中一項「好」的工作-設計兼行政助理,沒想到才工作一個月又失業了。 我們問她失業原因,她說:週六日要上班,老闆說這是責任制,沒有加班費。 哇,好大的一頂帽子「責任制」!用一個人做兩個人的事,這叫責任制? 私人公司不守法令,壓榨勞工的事件,我早已是見怪不怪了。能怎樣?沒本事,就委屈求全,Better bend than break. 不然就回家喝西北風;有本事就考公務員、考公營事業(要小心被民營化),做個像人的受薪階級。要不然,就有錢自己當老闆。 台灣社會不婚、不育、少子化,多少與這些惡質的民營企業有一些關係-不遵守勞動法令、工時長、薪資低。勞工怎敢婚?沒時間育,沒錢養。 一月卅一日聯合晚報報導了一篇「又見肥貓╱41家公司虧損 董監酬勞卻增加」,這就是我們民營企業最佳的「共體時艱」的寫照?歷來政府不僅無力解決這些民營企業的問題,而且將勞動條件較好的公營事業予以民營,使得社會上好的工作機會愈來愈少了!唯利是圖的民營企業,用較少的勞工、較低的工資經營企業,更肥的薪資、利潤獎金給高階(自己),無形中更加深了社會的貧富差距,也惡化了勞資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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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