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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職棒假球案的球員吧!
2010/09/03 23:24:45瀏覽580|回應4|推薦27

  從媒體報導看到壯碩的曹錦輝哭了,也讓我燃起了憐憫之心!

  去年球季結束,中華職棒爆發有史以來最大的假球案,人氣最旺的兄弟象隊涉案人數又最多,身為一個運動迷、棒球迷、象迷的我,相信和大家一樣,十分僨怒:當球迷在現場或電視機前為球隊嘶聲納喊加油時,他們卻偷偷地在放水打假球,想想我們球迷還真是「大白痴」呢!就不由得令人憤怒起來!

  如今,又從報導中知道許多涉案球員到處打工、生活困頓,雖然是罪有應得,但仍不免對他們的處境感到難過。想想這些球員從小就在棒球場上打滾,打球幾乎是他們唯一的出路,如今,還真是走投無路呢。單純憨厚應該都是這些球員的本性,也因此很容易被人引誘利用。

  政府對於犯罪的人,都會有假釋、減刑、大赦、特赦等「德政」。我想對於打假球的球員,好像大多數的人都無罪判決,中華職棒是否能網開一面,給予特赦(以後不再有特赦的例子),讓他們重回球場?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畢竟這些球員對國家或多或少都有過貢獻。

  但是特赦這些球員,必須附帶一些條件:

一、按月捐出三分之一的薪水,推動棒球運動,期限三年;

二、球季結束後要從事社會公益活動,包括至學校教授棒球,期限三年。

  此外,中華職棒聯盟每季球賽前、球賽中,應為所有球員開辦法律課程,時數不得低於16小時。

  以上是個人一點點小小的意見,提供中華職棒聯盟參考,只是希望給他們一次機會,相信他們會記取教訓,而更珍惜職棒這條路。未來球賽前、球賽中的法律課程,也能請他們以自身的假球慘痛教訓,告誡職棒後輩,讓他們有所警惕。

PS. 特赦他們,他們也不見得能重回中華職棒。要看他們的球技是否還在?還有沒有球隊肯要他們?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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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nmoon1951&aid=4380690

 回應文章

gogoirene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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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可以這樣
2010/10/19 08:54

他們從小到大都在打球

要在社會上以另外的技術重新做人實在不容易

可以禁賽幾年後  再給予機會進職棒

不過球團會不會錄用 就不一定了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0-10-20 22:13 回覆:

謝謝你支持我的想法!

我只想法外開恩,網開一面,有條件地特赦他們。

這些條件對棒球發展應該是有助益的。


blue phoenix和新冠同行的旅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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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良苦
2010/09/11 23:23

您真是用心良苦

好有人性的建議

如果有球隊這樣做

一定大獲人心


blue phoenix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0-09-12 13:57 回覆:

終於在第四篇回應中等到一點支持的聲音,鳳凰姐,謝謝您!

其實前面三位好友的反對意見,也沒有什麼不對。

我只是在想能不能有條件的「法」外開恩?

所以我開了二個條件,也算是贖罪。

如果您也認為這是人性的建議,希望球團也能夠看見,想想看可以開出什麼樣的贖罪條件,給他們一條棒球的生路。


甜水窩蜂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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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球
2010/09/08 20:40

我不贊成特赦,不是不給他們機會,而是~必須讓他們還有後進球員記取教訓、學會人生功課.

人生路不是只有打球一徒,走錯路,從新做人,求新不求薪,努力就會有收成.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0-09-08 22:27 回覆:

謝謝蜂鳥來訪回應!

您說得也對!用來警告後生晚輩:這就是打假球的代價!

我寫文的動機只是想:法律上既有假釋、減刑、大赦、特赦,這些假球案球員是不是也可以考慮特赦他們?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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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2010/09/07 03:33
NO~~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植物(晴晴--好可怕)(sunmoon1951) 於 2010-09-08 22:21 回覆:

NO也是對啦,或許我心太軟。

知道他們打假球真的很生氣!我們在場邊窮緊張,原來他們早就計畫好了。

我想球團也很生氣,原來領我的薪水,卻沒認真打球,又在外面賺「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