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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23:32:09瀏覽1220|回應8|推薦52 | |
孩子: 自從爺爺、奶奶去世後,每年過年前,老爸我都會請大伯、二伯、姑姑家人用餐,除夕有時也會去大伯家吃年夜飯及發紅包,或者在年後抽空去大伯大伯母家拜年發紅包。平時偶而也會去看大伯二伯及姑姑家人,並請他們吃飯。這些都是你們所經歷所見過的。 爺爺過世有三十年了,奶奶過世也有十七年了,在台灣的第四代也已經誕生了。年前姑丈喬遷,在新店開了兩桌請大家,同時約好在正月十五日再次聚會;正月十五日(星期日)是二伯孩子的生日,那天是二二八,也是你媽的生日,家族藉機聚會,順便做團拜,由老爸我作東道主,總共有廿一人,比年前的那一次多了五人,連同紅包花了不少錢。 你們問說:「為什麼沒有人要和我們分擔?為什麼還要給大伯、二伯他們紅包?」你媽說:「爸爸高興啊!」 最近老爸我稍稍有空,靜下來要告訴你們:老爸我的成長過程、手足之情,這些皆非你們及老媽所能「設身處地」。 民國三十八、三十九年爺爺奶奶匆忙間帶了一點點的細軟渡海來台,全家到處流浪,居無定所。爺爺奶奶胼手胝足奮鬥了八年,貸款在台北買了國宅(市民住宅),一房一廳一衛,十一坪大擠了六人。民國四、五0年代,升學、生活都很困難,大伯及二伯十多歲就投入職場了。民國六十六年爺爺退休(奶奶是家庭主婦),舊屋拆除改建,大伯(已結婚生子)買了三房兩廳一衛的房子,全家三代八個人都搬了進去(二伯已成家,另立門戶),而老爸我及姑姑都還在讀書,整個家就由大伯一個人獨力撐著(大伯母專職家事);二伯是職業軍人,婚前也金援家中的經濟,供老爸我及姑姑讀書。 這段艱苦的歲月,自非生長在這個富裕年代的你們所能了解。 往後的日子,也因著我及姑姑的較高學歷,都有了較好的工作及經濟。大伯大伯母、二伯雖然也已經升格為爺爺奶奶、外公,但孩子們也都有自己的家要辛苦耕耘。做弟弟的我,總是對大伯大伯母及二伯的深情難以忘懷。 老爸我一生對很多人(包括你媽在內)感恩,希望你們莫忘這些恩情!對這些長輩們要多多孝敬。也希望你們牢記古訓「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這也是我們做人的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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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