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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7 14:38:11瀏覽821|回應6|推薦37 | |
在前文「憶黃埔軍魂的先父」中,提到了父親的遺囑,趁著假日,我再度展讀父親三十一年前-他離世前一年的遺著「續筆談」。對於父親這篇的預立遺囑,不得不令我對他的遠見、對他對生命的態度、對他心思的細膩、對他的文筆流暢,感到敬佩萬分。 我對父(母)親的思念是如此殷切,而父親對他的父(母)親又是懷著怎樣的心情呢?也許父親如果生長在這個PC、部落格發達的e世代,他會留下更多的珍貴遺產給我們。 ---------------------------------------------------------------- 一、續筆談用意 世之遺囑多為遺產分割以及囑咐重要之事而寫,具有法律效力。惟遺囑兩字,未讀即有哀戚之感,況我家無所遺、無所分,故將遺囑以「續筆談」代之;前面寫「筆談」,與現在寫的「續筆談」,將之裝訂成冊,留為紀念,亦可永作家訓,勝過遺產多矣! 二、制期不必悲傷 生命之消逝為人生必經里程,你等不必為我辭世而有過分悲傷。制期中,親友過府慰問,除答謝之外,餘時可照平常生活方式,不必拘泥俗套。我一生開朗性格,存歿均同。 三、喪禮不必從俗 喪禮固為民俗、宗教、文化意義,然此時此地,不應作無謂舖張。在此特別囑咐,辭世不必開弔,為使至親好友獲悉,用電話代訃。料理喪事越簡越好,如有必要,可請一兩位親友協助,你等請假三、五天,不宜因丁憂而誤公務、功課。 台灣人口密度居世界第二位,土地浪費在墳墓上,實在可惜,我逝世可用火葬,將骨灰用大理石盒盛之,再加一層大理盒為外盒,外盒上面刻名號及生歿年月日(用陰曆),字之凹部塗以紅漆,外盒正面崁以瓷石製成之彩色相片,再以較厚透明塑膠紙包裹,奉祀家中,在燭光閃閃中猶如與家人相聚,勝過山崗墳墓之淒涼氣氛。 家中必須設靈,靈位可購製便之木架釘在牆上,以青菓、濃茶、鮮花、香煙、燭供祀,燭可用紅色電燭(不必用香,以免失火)。靈位儘量避免悲哀氣氛,多用紅色點綴,減少觸目傷感。上述囑咐務必切實做到。 四、尾語 我早歲從戎,正值內亂外患,歷盡艱辛,備嘗險阻,家鄉陷匪,蹈海來台,繼而接眷團聚,過著自由生活,亦人生之大幸也。今以鋒鏑餘生之軀,能壽至今日,原亦無憾。惟未睹光復大陸,重整家園,一拜祖墳,深感悵惘。 我一生顧慮極多,每有感觸則輙不成寐,為恐一旦罹患重病,不能執筆,故先以「筆談」勗勉,繼以「續筆談」囑咐後事。六十七年五月一日,我因患久嗽不癒,進入三軍總醫院住院治療,檢查尚未結果,據云有癌現象。我對死生之數極為瞭解,在病床中寫此「續筆談」情事輕鬆,絕無悲感。最後一句話:「我所欲為者,汝等應繼承之;我所愛護者,汝等應維繫之;我所重念者,汝等應深厚之;孝思之大,莫過如何。」 六十七年五月八日寫於三軍總醫院 父親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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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