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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札錄四 ( 轉貼 ) 商鞅變法
2012/08/09 15:28:23瀏覽225|回應0|推薦0


三、秦文化教育思想的發展時期(前382 ~ 前338)

西元前384年秦獻公即位,他開始注意到東方各國正在通過變法增強國力,而秦卻在原有的周文化下固步自封地緩慢發展。於是他開始謀求創新,進行廣泛的變革,實施推廣一系列重 要的變革措施:政治上遷都,推廣縣制,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經濟上“初行為市”,將商業活動納入到政府控制,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文化和社會習俗上 廢除人殉制度等等。這些順應了歷史潮流的初步改革,也拉開了大變革的序幕,但真正對舊 制度進行全面徹底的改造是由秦孝公任用商鞅來完成的。

西元前361年秦孝公開始即位,他總結歷史經驗,實行“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等一系列安撫民心、增強國力的措施,立志完成其父未完成的事業。下令求賢,“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求賢令的頒布,反映了秦孝公變法的強烈願望。商鞅也因此有機會而走上歷史的舞臺,展露自己的才華。他由魏入秦,曾多次與孝公暢談治國策略,孝公也通過對比道家、儒家、法家 各學派的觀點,最終選定以激進派的法家學說作為變法的指導思想。從此,秦的歷史終於翻開了新的一頁。

秦孝公對商鞅委以重任,秦開始全面貫徹了由商鞅奠定的治國方針。西元前359年,秦實行 商鞅變法,此後幾年,國力迅速強大。於是商鞅趁熱打鐵,又在西元前350年實行第二次變法。

在此,我們重點談一談變法中的文化教育思想,並著重通過《商君書》分析一下它的方針和具體措施。雖然《商君書》並非完全出自商鞅一人之手,後人略有所增補,但這並不影響商鞅政策和其主導思想。

 

(一)制定文化方針政策 ~ 統一教育,惟法獨尊

商鞅看到,在擴張爭霸的過程中,統一的國家意志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提出了統一賞賜、統一刑罰和統一教育的治國方式。他說:“聖人之為國也,壹賞,壹刑,壹教。壹賞則兵無敵,壹刑則令行,壹教則下聽上。夫明賞不費,明刑不戮,明教不變,而民知於民務,國無異俗。”壹教就是商鞅為秦國制定的文教政策的總方針。

商鞅說:“所為壹教者,博聞、辨慧、信廉、禮樂、修行、群黨、任譽、清濁,不可以富貴 ,不可以評刑,不可以獨立私議以陳其上。”有鑒於東方六國容納諸子、眾說紛紜、論出多門而造成政局不穩,商鞅認為,要想國家發展必須穩定,穩定的關鍵就是統一視聽,要統一視聽就必須將儒、墨、縱橫家等在內的各種私家學說全面拋棄,惟法獨尊。

首先,重建社會價值觀念,不得以知識為尚,上流社會和知識分子不許向農民傳播知識學問 。“則民不貴學問”“是故豪傑皆可變業,務學《詩》《書》 ”,甚至將儒、墨諸家所依仗的禮樂詩書等喻為“六虱”,定為“ 國害”,予以摒棄。商鞅告誡說:“國之大臣諸大夫,博聞、辨慧、遊居之事皆無得為,無得居遊於百縣,則農民無所聞變、見方。”因此,上流社會和知識階層不僅自己不得以知識為榮,更不能以知識害人。

其次,封閉國門,杜絕外界影響。商鞅說:“民不貴學則愚,愚則無外交,無外交,則國安不殆。”通過禁絕內外文化交流的隔離政策,消除六國流行的以學問求官爵的影響,以形成閉關鎖國、安心農耕的安定局面。

應該說,商鞅壹教的文教思想確是出於發展生產、富國強兵的願望,但它同時是以拋棄文化知識為實際內涵的,以否定文化傳統、限制思想自由的愚民政策為基本指導思想。因此,盡管實現了國家意志的統一和國富兵強,但付出的代價也是巨大的。

 

(二)文教思想的具體措施 ~ 以法教民,獎勵耕戰

商鞅在公佈法令之前,恐民不信己,就叫人在都城南門立了一根三丈長的木桿,宣佈如有人將其搬至北門,將受重賞。起先人們遲疑,無人敢嘗試。於是將賞金從十兩提高到五十兩 。終於有人去搬了,商鞅立即兌現獎賞,“以明不欺”。這樣,既取信於民,也使人民懂得 依法行事,知法守法。

1以法教民

商鞅認為:“六虱:曰禮樂、曰《詩》《書》”,就是要把禮樂 詩書當作蝨子一樣來消滅,向百姓推廣普遍的法治教育,這是壹教的具體內容。

首先,從賞罰分明開始。商鞅說:“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所以備民也。”。法令是民眾的生命,是治國的根本,是用來保護人民的。要想更好地保護人民,就必須依法辦事。在商鞅第二次變法中,太子犯法,他毫不留情地“刑其傅” “黥其師”,追究了太子兩位老師的失教之過。他認為“法之不行 ,自上犯之”。因此,堅決提倡並貫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次,行政制度上的完善,保證法制深入人心,他主張法令必“明白易知”,使“萬民皆知 所避就”。要讓廣大百姓充分了解法令的內容。“故聖人必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為天下師”。並且主張從中央到地方都設置通曉法令的吏師,由他們負責對全體人民進行法治教育。按照規定,國家所公佈的法令,由吏師們預先熟習,然後等待老百姓的諮詢。有問題,就要明確回答,還需記下問答的內容,存檔備查,以督促問答雙方都須依法行事。商鞅通過種種措施以確保法制教育的深入人心。開了韓非“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先聲。

商鞅以法教民的政策,堅定不移地圍繞著壹教思想而實施。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商鞅一貫 堅持法律的至高無上,對於已經確定的法律條文,有敢改動法令一字者,“罪死不赦”。同時,強調法律的平等性和公正性,並且通過各級官吏來具體實施,使法制教育頗有成效。顯然,秦國的逐漸強大與普遍的法制教育的確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尤其是,早在二千多年前的秦國,就倡導法律的平等實施這一閃光的思想,更加顯得難能可貴。

2獎勵耕戰

商鞅改革的目的是富國強兵,而實現這一目的的途徑是發展農耕和強大兵戰。因此,農戰就成為國家興衰成敗的關鍵。他說,“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 國作壹一歲者,十歲強;國作壹十歲者,百歲強;修壹百歲者,千歲強;千歲強者王”。說明了農戰與國家的利害關係,而“壹”在此又成了農戰的代名詞。 因此,“故令民歸心於農”就是教育義不容辭的職責,同時農戰也成為壹教的重要內涵。

首先,以農戰為國教,通過法制的手段,在社會上造成以農戰為榮,以遊宦、學問為恥的氣氛,將原有的社會尊卑觀念和獲取尊卑的途徑來一個顛倒和改變。商鞅批評過去的政策說 :“豪傑務學《詩》《書》,隨從外權;要靡事商賈,為技藝,皆以避農戰,民以此為教 ,則粟焉得無少,而兵焉得無弱也!”既然過去的教育思想是錯誤的導向,那麼現在必須“君修賞罰以輔壹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因此,要讓“為辯知者不貴,遊宦者不任,文學私名不顯”。使儒家學者及其他從事文化知識工作的人失去尊貴,而把人民的注意力吸引到農戰上來。

其次,設立刑賞,誘迫人盡力農戰。勉勵耕戰者得厚賞,受官爵。如:“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不管是黎民百姓,還是貴族子弟,只要奮勇殺敵,就能得到一切,尤其是擁有權力和社會地位。商鞅就是想通過這樣的辦法,造成“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

綜上所述,由國家嚴格地控制文化教育事業、以法教民、獎勵耕戰的主張是商鞅變法中文化 教育思想的核心。由它直接或間接導致給秦國的影響是深刻而且巨大的。首先使秦“兵革大強、諸侯畏懼”,對外戰爭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勝利;其次,使秦國開始從真正意義上迅速崛起,一個“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樂用”的新秦國從此蒸蒸日上。

 

四、秦文化教育思想的鞏固和繁榮期(前337 ~ 前238)

西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他的後繼者惠文王、武王、昭王在位期間,“蒙故業,因遺冊”,繼續執行商鞅變法以來的新政,國家的經濟基礎和軍事實力得到顯著的改善,綜合國力有了明顯的提高。在文化教育思想上,一方面,繼續貫徹商鞅所提倡的以法教民、獎勵耕戰的老政策;另一方面,對人力資源的使用上,創建一些行之有效的新政策。

首先,改善原有的單一的用人制度,在選拔和任命優秀人才上逐步趨於合理化。對於吸收和 使用外國人才,形成了一種專門的“客卿制度”,對人才進行層層考察。當時秦國在吸收使用外國人才上的態度,由此可見一斑。

其次,文化教育思想也開始有了大膽的創新。由於仕途制度的逐步完善和規範,開放和競爭的入仕環境,吸引天下人才匯集於秦。據考證,這一時期內的13位丞相中,有明確記載為秦人者1人,不是秦人者9人,籍貫不明者3人;客卿中也以秦國資料最為豐富。如此眾多人才薈萃於秦,必然會產生各種新的教育理論和教育思想,對於彌補單 一法制教育中的不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秦昭王在位時,當時著名的思想家荀況曾經訪問秦國,並會見了秦昭王,而且曾建議秦採用儒家的仁義教育來治理國家。儘管最終沒有實現,但是他所帶來的文化教育思想以及產生的影響卻是以前“壹教”制度下無法想像的。

這一時期,秦國在軍事對外擴張上勢如破竹。先從魏國手中完全奪回河西之地,後從楚國 手中搶得漢中之地,再向南攻佔物產豐富的巴、蜀兩國,與東方各鄰國的交戰中奪取大片中 原土地和重要經濟城市,一系列的軍事勝利使六國已很難再與之爭雄,天下統一於秦的格局 已初見端倪。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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