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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18:27:45瀏覽1674|回應0|推薦0 | |
多年前我就和管委會的委員提出建議,原本每年全體住戶抽籤決定機車位的年度付費停車權,卻未經全體住戶投票決定,而是管委會的委員們擅自更改為「去年抽中機車位的住戶,現在開始可以每年續簽不用再抽籤」後,導致現在可抽籤的機車位,逐年減少到個位數。 幾年前我放棄機車位後,馬上就有住戶私下找我,要我將車位轉租給他,以後每年他去繳錢,我掛名不要過問即可,但是被我給婉拒了。那知事後住戶抽籤時,並沒有我那放棄的機車車位號碼,而是被拿去做人情了。至於是保全公司的保全,亦或是管委會的委員就不得而知。 美其名是怕以後的管委會太勞累,實則委員們私心作祟,自己抽到好車位後,不想每年再重新分配。在加上後來的歷屆管委會,也跟著私相授受之外還做濫好人。話說回來抽機車位,勞累的是保全公司的總幹事,管委會的委員們只是監督而已。 現在搞的住戶們有樣學樣,大家都把自己的機車位租給別人。頭痛的應該是新任的主任委員,因為改與不改都得罪住戶們。 我倒是建議,運用此一機會,改回每年全體住戶有需要的,新抽機車位,取消每年可續約的不公平制度。否則此事的糾擧,就沒有任何的意義,當事人也可以用大家都如此做,為何我不能的論點來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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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