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心理學測試 迷戀上某人最長只有四個月的時間 如果你超過四個月還是迷戀著同一個人 那麼你真正愛上他/她了』
——這個月是我迷戀上「妳」的第七個月。
給「妳」:
一直默默地在旁喜歡著「妳」。
我時常問著自己: 「為什麼我不是男生呢?」 「為什麼你是女生呢?」
「怎麼可能……身為女生的我喜歡上女生這回事……」
一直以來, 對自己性向的認同與肯定,瞬間瓦解。
儘管用任何句子欺瞞自己, 只有一項事物不會騙人, 那便是,心臟的跳動所告訴我:
——這一切都是真的,妳就是喜歡「她」。
是的, 我喜歡上「妳」了; 戀慕著「妳」了;
想「妳」想到甚至到要哭的地步。
無時無刻, 都想看見「妳」開心的樣子, 當「妳」覺得難過生氣時也想陪在「妳」身旁。
身為「妳」的朋友, 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也是我唯一愛「妳」的形式。
也許哪一天, 這段說不出去的感情會流逝。
也許哪一天, 我們變得連朋友關係也不是。 那也沒關係,也已經無所謂了。
我知道,在此當下, 珍惜這段喜歡著「妳」的心情, 才是最重要的。
這張送不出去的情書, 就留在這裡, 懊悔著我的不勇敢, 懊悔著我, 那無法面對自己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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