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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4 21:16:48瀏覽57|回應0|推薦0 | |
1. 聖經記載的馬利亞是約瑟的妻子,在馬太福音第一章明載天使吩咐約瑟把她娶過來作他正式的妻子。在第一章的末了一節如此說:“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他生了兒子。”小字註明“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這一節經文很明顯給我們看見約瑟娶過馬利亞以後,並沒有親近她,但等她生了耶穌以後才過夫妻生活。 2. 馬可福音第六章三節記載耶穌還有許多兄弟姊妹,耶穌本鄉的人議論祂的時候說:“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布、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麼?可見馬利亞除了生耶穌之外,又生雅各布、約西、猶大、西門和耶穌的妹妹們,倘若約瑟沒有和她親近,她怎樣會再生這些孩子呢?難道約瑟娶了這個妻子以後,卻另外再娶?既有妻子卻又另娶,豈不是犯姦淫?另娶之後,如何處置髮妻?無法自圓其說。 3. 按聖經的記載馬利亞和主耶穌除了在肉身的關係是母子以外,她便和其它的信徒一樣只是一個人而已,如使徒行傳第一章第十四節記載馬利亞和其它一百一十九名信徒一樣的向主禱告,馬利亞和普通信徒只有一樣不同,就是她把身體獻上被主使用,讓主道成肉身到世上來。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二章五節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注意:“只有一位”, 不能在基督以外另有一位中保,這一點明明違背聖經。倘若馬利亞或是其它去世的聖徒能代信徒轉達禱告的話,便是說他們也是信徒和主耶穌之間的中保,聖經完全沒有這樣的記載證明基督之外另有中保。 三.敬奉偶像天主教是敬奉偶像的宗教,基督教則是完全拒絕偶像的。照毛勞主教所寫的“我的公教信仰”中曾論到每一位天主教徒最少要供奉聖母像和耶穌受苦像。 除了向上述兩像敬禮外,還主張信徒要向一些聖徒的像敬禮。他們稱對神行的禮是“崇敬之禮”,對聖徒像則是“敬禮之禮”,不是要拜聖人,乃是表示尊敬而已; 因為聖人是天主的朋友,我們理當向他們敬禮。這便和聖經的明訓有衝突。十誡的第二誡是這樣:“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又羅馬書第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中說“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天主教對偶像行敬禮,明明違反了聖經的教訓,聖經叫我們不可事奉偶像,不可把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基督榮耀的形像不是人心所設想的偶像所能代替的。 天主教解釋說他們不認為那些像為偶像,所行的敬禮不過對聖人表示尊敬之意而已,這是取巧的說法,實際上和敬拜偶像是沒有分別的。照聖經的話,我們就算敬拜耶穌的像也不對的,何況敬拜馬利亞及其它聖人的像呢﹖天主教徒常站在教堂內外的聖徒像前念經敬禮,實際上取代了對獨一神的敬拜,否認對像敬禮是“最高的敬禮”是巧辯而已。 四.聖經與遺傳毛勞主教在“我的公教信仰”第一冊論到公教和聖經那一章中有兩小段的話說“只有聖而公教會從天主獲得解釋聖經的權力,任何人不可作與聖而公教會的傳解相反的解釋。 ”另一段又說:“聖經中並沒有完全包括了為救靈魂而必須的全部真理。 ”舉例來說,天主教徒必須守主日才能得救,但是在全部聖經中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找不到一句確定必須善守主日的誡命。 這兩小段話可說是天主教對聖經的主要看法,一方面他們認為聖經沒有包括整個救恩真理,換句話來說在聖經以外教會仍可以從神另得啟示, 指示人如何得救。他們不但不根據聖經並無記載人必須守主日才可以得救,以說明守主日不是得救的條件,反而憑天主教會定規了要守主日才能得救,而斷定了“聖經不是包括救靈魂的必須全部真理”!真是本末倒置,是非顛倒。由此可見天主教把教會的權力放在聖經之上,以為聖經的真理還不夠完全,從而擅自定規各種誡命。 請看聖經如何指出他們的錯誤來: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第十八至第十九節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從啟示錄的末了給我們看見神的啟示已經完全,人不能再在聖經以外加增甚麼啟示,教會無權力設立聖經以外的真理,只可以照聖經真理來定規她的原則,指導信徒在信仰上和生活上實行真理。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 (提後三:15-17) 注意:提摩太是從小明白聖經,不是作傳道才明白聖經的,乃是在他還是一個猶太教徒,沒有遇見保羅以前,已經明白聖經。可見早在使徒時代人人可以閱讀那些遠較新約難明的舊約聖經,任何基督徒可以藉著聖靈的教導領悟聖經的話,絕不是只有神父或聖品人才可以明白聖經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換句話來說,只有神默示的才是聖經,只有聖經才是神的啟示,人不能在聖經以外說他得了神的啟示。主耶穌在約翰福第五章第三十九節說:“你們查考聖經(小字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可見基督徒是應該查考聖經的。 在舊約,摩西勉勵以色列人要殷勤把神的律法教導他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係在手上為記號,帶在額上為經文,可見普遍的人當讀聖經而明白聖經。 使徒保羅稱讚庇哩亞人比帖撒羅尼迦的人好,“因他們甘心領受這道,天天查考聖經。 ”(徒一七:11)可見照聖經的記載,每一個基督徒應該讀聖經。 為甚麼天主教說聖經並不包括整個救恩真理﹖因為他們有許多規條是沒有聖經根據的,是受異教影響加上去的,而且教會的權威實際上高過聖經。 參考:http://www.pcchong.com/Catholic.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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