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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0 12:31:58瀏覽345|回應4|推薦1 | |
http://classic-blog.udn.com/ming858585/12073254 版主您此篇大作, 主要論述服貿之利弊. 然而, 這次學運之導火線乃在於法律程序 (除了服貿利弊之爭辯以外). 請教版主, 法律程序 到底出了什問題? 下列黃色名詞是什麼法律意涵? 總之,
以上, 請教版主. =============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存查爭議是指在2014年3月17日時,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張慶忠在被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阻擋登上主席臺的情況下,於會議室後方宣布《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交由院會存查,進而引起的關於違背朝野協商內容以及法律引用問題所帶來的爭議。其中中國國民黨主張《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已經超過3個月的期限,因此依照法律所提到的行政命令審查之規定視為已審查,並且轉交立法院院會存查。但是民主進步黨則主張《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非行政命令,因此必須依照先前朝野協商的內容在審查委員會內進行逐條逐項的實質審查,之後才能夠提交給院會表決。而在這次事件發生過後,包括民主進步黨在內的反對團體紛紛發起行動要求恢復逐條審查,並且進一步引起之後由臺灣大學學生發起的佔領立法院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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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