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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4 13:44:59瀏覽38|回應0|推薦0 | |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洪凱音、洪正吉、吳泓勳/台北報導↓ 企業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俗稱第三人責任險),就是當意外事故發生,導致第三人(不含企業主、員工)死傷、財物等損失時,依法可將經營者付的賠償責任,轉嫁給保險公司。 只保廠內 沒保廠外 據了解,榮化的產險保單,是由第一保出單、美商達信(Marsh)擔任保險經紀人角色。產險公司透露,這張公共意外責任險,特別標明保障範圍僅限「廠內」,業者投保之初,絕對沒想到意外會發生在廠外。 業者指出,由於死、傷與道路損失,全都集中在廠外的凱旋三路等地,意外事故根本不在保單承保範圍內,因此,保單有買等於沒買。對此,榮化財務部協理魏正誠表示,公司的廠房本身都有投保產險,並包含第三人責任險等。但理賠範圍是否包含地下管線,必須跟產險公司再確認,現在優先重點是釐清真相。對於具體的投保金額,他也表示,現在不方便透露。 產險業指出,榮化買了公共意外責任險,卻僅保障廠內,就是為了省錢。石化業準備續保產險之際,都信誓旦旦宣稱要足額投保,但看到報價單後,馬上龜縮,除了自身的火險外,其餘能省則省、能刪就刪,投保心態多是「保費愈便宜愈好」。 為了省錢 想賭一把 據了解,石化業保險買不夠的情形,不只榮化,幾乎所有廠商都有「賭一把」的心態。有產險業者私下稱,榮化好歹有買廠內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曾被懷疑為元凶的中石化、中油,可能連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都沒有。 改強制險 還待修法 不過,中油表示,相關業務保單都是整體談,只要跟營業有關的損失,中油都有買齊。保險局表示,公共意外責任險屬於商業保險,包括國外都沒有強制投保的情形,如果要改為強制險,必須透過修法,目前來看可以研議,但可行性不高。 產險公司主管表示,石化業的第三人責任險,最少每人應給予300萬元以上的理賠金額才夠,最重要的是拉高一次事故或一年的理賠上限,從現有的2000萬元或3000萬元的行情,提高至1億元,才可能轉嫁風險。 產險公會表示,氣爆事發後,產險業已在高雄五權國小設聯合服務處,由各產險公司派員輪值,提供民眾詢問相關理賠事宜,由於車險、房屋火險等的產險理賠,需經報案、查勘、保額確認等,預估總理賠金額約要到本周五才會有比較明朗的結果。
榮化最大賠償能力227.78億元 對於目前榮化的資產狀況,能詳會計師事務所資深會計師李仰甯表示,榮化今年首季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的資產負債表中顯示,該公司資產總額 577.21億元,其中,現金及約當現金還有82.58億元和應收帳款淨額29.13億元。至於負債總額為349.43億元。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周義朗╱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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