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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1 22:16:37瀏覽434|回應0|推薦1 | |
【聯合報╱記者簡獻宗/花蓮縣報導】 2008.04.11 03:56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今天上路,法院開始受理卡債族聲請清算或更生程序解決債務問題。廿六歲的林姓女子昨天向花蓮縣法律扶助基金會求助,預約聲請更生程序,她說自己還年輕,不希望一輩子都當「賺錢只為還債」的卡奴,盼能儘快解決一百四十多萬元債務,早日獲得重生。 她說,四年前丈夫開店創業急需資金,她以個人信用貸款、現金與信用卡刷卡小額借貸幫助丈夫,以債養債,卻因賒帳收不回、遭人倒債致周轉不靈,本息愈滾愈大,去年刷爆十多張卡,宣告公司與個人信用都破產。 她說,面對十二家債權銀行共一百四十多萬元的債務求償,曾協商分八十期本息攤還,每月償債一萬七千元;但她擔任會計月薪僅一萬八千元,還要背負丈夫所欠一百八十萬元債務,家計僅靠丈夫打零工度日,加上扶養兩子女,無力履約償債。 為錢的問題,他們夫妻天天吵架,丈夫心情不好就對她暴力相向,後來變本加厲搞外遇,她黯然選擇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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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