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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債子繼 上班族變「廢人」
2008/01/09 20:09:14瀏覽503|回應3|推薦1

【聯合報╱記者洪敬浤/台中市報導】 2008.01.09 05:21 am 
 
台北縣林姓男子的父親十五年前身亡,直到去年母親帳戶被凍結,家人才發現父親生前替人作保,需承受六百萬元債務,不堪逼債,他大哥曾吞藥自殺,自己淪為打工族;他說:「這筆債害得我好慘,像廢人。」

民法繼承編修正本月初生效,但只保障未成年人、禁治產人強制限定繼承,並全面回溯,但不少像林姓男子的成年受害者,仍被天外飛來債務套牢。

四十歲的林姓男子有四兄弟,他排行老二。他說,父親白手起家,曾在板橋、台中置產,退休後患躁鬱症,十五年前外出失蹤,後來在北縣尋獲屍體,死因是意外墜河。

林姓男子說,當時四兄弟都已成年,他剛退伍從事業務工作,還投資股票、基金,收入還可以。去年四月,他母親到銀行領錢,發現帳戶裡養老的八十七萬被凍結,隔天接獲法院公文,指他父親生前替親戚擔保一千六百萬元,尚積欠六百萬元債務。

林姓男子說,從天而降的債務,簡直青天霹靂,母親像變了個人,幾乎不再說話;有躁鬱症傾向的大哥,吞下四十顆安眠藥自殺,幸及時獲救,醒後第一句話「怕沒房子住,很煩惱」。

林姓男子表示,父親作保的事家人不知情,事隔多年才蹦出這筆債,任誰都難以接受。他不甘心薪水被扣形同做白工,不敢再找正職,只好打零工。

他說,去年初還夢想買房子、娶老婆,如今都成幻影,「我才四十歲,卻像走到了人生盡頭,這世界還有公理嗎?」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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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繼承》全面限定繼承 後遺症太多
2008/01/09 20:10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1.09 05:21 am 
 
在民法修法解決未成年無辜繼承債務問題後,成年人繼承問題再成話題。法界人士認為,如果要全面修改為限定繼承並無限期溯及既往,對民眾資金運用或市場機制可能會帶來很不利的影響。

法界人士不諱言指出,立法院去年修訂、本月剛施行的民法繼承編,是考量未成年權益及對債權銀行的衝擊,兩者間求取平衡所得的結果;修法的目的是保護未成年的繼承責任,如果所有成年人都比照辦理,全部改為限定繼承,債權人權益將置於何處?

有法官就說,成年人或許不清楚親人在外積欠下龐大債務,但不一定沒享用過親人生前擔保或借貸的金錢,如果全面改採限制繼承,將來經濟上的弱勢,會不會因為債權人擔憂有借無還而更難有機會借貸?

法界人士表示,一旦全面修法改採限定繼承,不但金融機構在審核貸款時,可能會要求提高擔保、保證,對一般民眾的資金運用或是市場機制增添更多限制,甚至連一般民間借貸,可能都會因不信任而增添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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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繼承》成年背債 是未成年的五倍
2008/01/09 20:10

【聯合報╱記者徐柏棻、曹敏吉/連線報導】 2008.01.09 05:21 am 
 
「因繼承背債的成年人至少是未成年人的五倍。」限制繼承債務全國自救會召集人吳燦輝感慨,立委修法時遺棄了成年受害人。長期關注繼承問題的法官陳業鑫、檢察官黃建銘,也認為當初修法疏忽了這點。

黃建銘說,繼承人不是只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而已,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與祖父母都可能成為繼承人,因這些親屬關係承襲「天外」債務的例子不勝枚舉;而成年人往往是家庭支柱,繼承巨額債務影響整個家庭。陳業鑫也表示,繼承法令修訂「只救孤兒,不救寡母」,是鋸箭式修法,令人遺憾。

吳燦輝也是繼承背債受害人,他表示,家扶中心的統計,成年受害者全台至少上萬人。多個案例,前年在他號召下,成立「限制繼承債務全國自救會」,他擔任召集人,已有一百多人加入。

吳燦輝想起家人被逼債,母親為此患憂鬱症,自己婚姻也因而破裂,語帶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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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繼承》弟債姊背 「又不是我作保」
2008/01/09 20:09

【聯合報╱記者徐柏棻/台北報導】 2008.01.09 05:21 am  
 
劉姓女子因弟弟生前作保,弟弟車禍過世後,銀行找上她還債,天外飛來的債務,連她住處都遭查封。
記者徐柏棻/攝影

台北市劉姓女子因為人作保的弟弟車禍去世,讓她天外飛來一筆債務,薪水全數遭到資產管理公司強制扣除,唯一的房子也遭查封。

「弟債為何要姊姊還?」卅多歲的劉姓女子不解表示。

劉姓女子表示,她大哥當年做生意,拿父親生前留給他們的土地向銀行借錢,找弟弟當保人,結果大哥生意垮了,還不出貸款,銀行也不吭氣,直到擔保的弟弟車禍過世,銀行找上她,要她代為還債。

「銀行就跟討債集團沒有兩樣!」她憤怒地表示,大哥向銀行貸了三百五十萬元,銀行找上她,原本只要她還五十萬元,後來查出她在科技公司上班,改口要她還一百五十萬元,得知她在台北有房子,四個月前又到法院查封她的房子,天外背債夫妻因此失和。

在外地上班的丈夫每次打電話回來,就怪她把好好一個家弄得債台高築,不久前還要求辦理「夫妻財產分割」,以免也被捲入,她擔心這樣的婚姻遲早會破裂。

她表示,銀行後來把債權移轉給資產管理公司,債務也由一百多萬元滾為六百萬元。當初向銀行借錢的大哥,因為及早脫產,不但坐擁房舍,還有轎車代步,生活絲毫不受影響。

每當她向大哥訴說目前窘境,大哥反怪她缺乏警覺,手足之情蕩然無存。

「我也找過消保官幫忙,但資產公司根本不理會。」劉姓女子難過地說,「落到這步田地,只能說法律遺忘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