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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02:25:31瀏覽451|回應0|推薦0 | |
中國時報2007.12.16陳俊雄/北縣報導 為了拿錢孝順媽媽,仍在假釋期間的男子劉志原持刀打劫超商,並將搶得的4578元贓款分出3千元給媽媽繳納機車貸款。法官認為他雖有一絲孝心,但因劉某有強盜、竊盜等前科,目前還是假釋累犯,雖經酌減刑度,昨日仍依強盜罪將這名有心盡孝卻用錯方法的搶匪判處6年半徒刑。 平日以打零工為業的劉志原(男,25歲),因為家裡繳不出機車貸款,父母卻又要他拿錢回家支付家用,情急之下萌生歹念,在九月間持水果刀闖入超商行搶。 檢警調查時發現,劉志原雖都選擇在下午犯案,但他往往都會在佯裝購物,一面假意選購商品、一面等待客人離開的時機,最後在店內無人時才闖入櫃檯內亮刀要脅女店員交錢。 由於劉志原犯案時,將櫃檯前擺滿了當時佯裝購物的商品,檢警根據指紋等跡證循線將他逮獲,這才發現劉志原搶錢的真相,竟是為了要給媽媽繳納貸款。 檢警調查發現,由於家裡經濟負擔沈重,父母又要求他拿錢回家,所以才會鋌而走險犯下搶案。案發當時他雖搶得了4578元,但其中的3千元當天就拿給媽媽繳納機車貸款。 板院承審法官發現,劉某搶錢回家給媽媽用雖仍有一絲孝心,但他在九十一年即因強盜罪而入獄,目前仍在假釋期間;另劉志原所犯除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強盜罪,同時又構成必須加重其刑的累犯,雖經酌減刑度,仍將他判處6年6月的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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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