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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30 11:02:25瀏覽353|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高雄報導】 2007.08.30 04:14 am 警方並發現3家商行均向高雄市「金動力」公司承租刷卡機,金動力陳姓負責人收取實際刷卡金額1%作為佣金,將傳喚他到案說明。 警方說,刷卡換現方式有3種,以「卡債整合」為幌子,在卡奴上門後,1種是協助製作假證明申請信用卡,再提供刷卡換現服務;第2種是刊登廣告直接刷卡換現金,抽取刷卡金額百分之10至15的佣金;第3由錢莊業者帶持卡人到大賣場刷卡購買菸酒等物品,持卡人再以刷卡金額百分之70至75的低價轉賣給錢莊。 刑事局偵8隊4組前天在高雄縣市及屏東縣查獲3家涉嫌提供刷卡換現的商家,分別是販售菸酒的柯淑玲(38歲)、販售服飾的顏如玉(36歲)及開茶行的盧建華(43歲),除柯淑玲表示不知情外,其餘2人均承認提供刷卡換現金的服務。 警方說,前往刷卡換現的民眾,也觸犯商業會計法及詐欺罪,提供刷卡換現的商家,則多了一條重利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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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