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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族找代辦最高被騙45萬
2007/06/25 16:52:59瀏覽256|回應0|推薦0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為了解卡債族遭各類代辦機構詐取代辦費用的情形,金管會上月要求各銀行提供受害客戶名單,結果發現,受害卡債族的受騙金額相當驚人,在百件受害者中,近一成受騙金額達數十萬元,最高者損失金額甚至超過45萬元。

只不過,銀行公會在5月中呈報金管會相關名單後,金管會也只是將名單轉送公平會、內政部警政署,能否有進一步的作為,銀行業者目前仍在觀察。

銀行公會之所以開始進行上述資料的彙整,是因為自去年下半年開始,市場上出現許多如財務顧問、資產管理公司、法律顧問等機構,聲稱可以由律師出面,為卡債族「託管」債務,並且代為出面要求銀行,以低至三、四折的金額贖回債權,進而詐取託管費用、代辦手續費,銀行業者評估,受害民眾甚多。

也因為部分受害民眾打電話至銀行公會、金管會投訴,讓主管機關感受到事情的嚴重性,因此在上月要求銀行公會,主動彙整各銀行的受害案例,進而與公平會、警政單位,研究可行的因應對策。

據了解,各銀行首批提報的名單,僅就前二大發卡行中國信託、台新二銀行,受害的卡債族就有近百人,但僅有近四成的受害卡債族,願意告訴銀行遭詐騙的金額,這些願意提供金額資料的卡債族,多數都已付出萬元以上的代辦費用,其中多數均損失十萬元以上,最高金額的受害者,遭詐騙金額逾4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受害對象以中、南部地區的卡債族居多,銀行業者分析,或許是因為過去銀行衝刺信用卡業務時,中南部較高比例採委外行銷方式代辦,這些委外業者在卡債風暴後,「轉型」成為打著債務協商代辦名號的顧問公司,將過去推卡的客戶「再剝一層皮」。

債清條例尚未正式實施

此外,銀行業者也發現,針對民眾通報的代辦業者,也有極大的比例為「法律事務所與律師」,銀行業者擔心,即使金管會將相關資料轉予警政單位,警政單位恐怕也不敢對「律師」有什麼調查舉動。

銀行業者表示,待三讀通過的債務清理條例正式實施後,未來這些代辦業者、律師事務所,就可以正大光明的為卡債族辦理更生、清算作業,但是在尚未實施的九個月中,這些可「擋債」、「減債」的訴求,都屬欺騙行為,提醒卡債族不要因為設法減債,反而增加了自身的債務負擔。

自由時報  96 06 25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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