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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2 12:21:24瀏覽1127|回應1|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2007.06.12 03:18 am 移民署主秘何榮村坦承「確有卡債族申請團聚遭駁回」,「無明文規定欠債者不得申請大陸配偶來台」,但這項考量主要是擔心卡債族自己生活都有問題,如何再負擔配偶生活所需?若衍生非法打工問題,一旦查獲被強制遣送,會更麻煩。不過,卡債族若能證明確有正常收入或債務不多,配偶仍有機會獲准來台。 任職知名醫院交通車駕駛的黃先生,日前檢具去年收入六十四萬元所得稅扣繳憑單向徐中雄投訴,兩年前赴大陸旅遊結識從事餐飲業的太太,他年初在大陸公證結婚,因此向政府申請團聚。 他說,四月十九日赴移民署面談,面談官得知他有房貸兩百七十萬元及百餘萬元卡債,就告知無法通過。他再三強調有正當職業,面談官勉強同意安排第二次面談,但也告知依「內規」只要負債逾卅五萬元就會被駁回,眼見七月將進行第二次面談,他無法迅速償債,只好向立委求助。 黃先生強調,太太在大陸有正當穩定工作,確是與他相愛而結婚,現在已懷孕,年邁的媽媽也非常思念媳婦,若移民署擔心是假結婚,歡迎隨時查訪,但他不懂「為何欠債的人就沒權利結婚」?況且太太越早來台照顧家務及母親,他才能專心賺錢償債。 鍾錦明也說,過去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面談有作愛次數、姿勢等離譜問題,今年元月移民署成立後不再有這種問題,卻出現歧視債務人的作法,「催收卡債」彷彿成了移民署新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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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