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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雜記之伍拾玖】把你們的手腳給我放乾淨一點!! (10.05.08)
2010/05/10 10:28:01瀏覽312|回應0|推薦1

最近打工的地方不太平靜,前幾天才被偷走一件衣服,不過我人不在那裏>m<|||

可惡,真想罵髒話,買不起就不要給我進來!!

要進來可以,請你手腳給我放乾淨一些,媽的!

什麼要幫女兒買衣服,結果捏,你給我偷走一件衣服?!

誇不誇張,還有,你都活到那麼老了,

還偷別人的東西,你羞不羞恥呀?(你敢再來,我就砍斷你的雙手)

你都不知道,丟東西是我們員工自己要賠耶= =+

你偷竊、好運逃掉了,在那裡樂的輕鬆,

我們呢?卻心痛得要命!

要被我抓到,我一定斷你的五指、打殘你的腿,再扭斷你的脖子!

搞什麼?沒錢就不要學人家高尚,如果你很有錢那更是十惡不赦!

還有一次,一位媽媽叫自己的小孩偷,再放進袋子裡……

這是怎樣?你這個貝戈戈的女人!!

手腳如此不乾淨,這樣怎樣教你的小孩=3=

壞榜樣!死大人!最好斷了你們的雙手,以免你們再危害社會!

偷別人的東西會不得好死的,會有現世報的!

我會狠狠的詛咒你們,連我變成鬼也不會放過你們,

該死的傢伙,都不會想一下後果,

店家才不歡迎你們這種手腳骯髒的客人!!!

偷拿東西,拿出去、穿出去外面炫耀?

我看你們不是品格有缺陷,就是過度自卑,

這種人真該好好教育,狠狠從頭上打下一板,使他們能大徹大悟!

敢拿走我任何一件東西,我就會直接戳瞎你們的眼睛,

用剪刀深深的在你們手背上畫下難以抹滅的証據。

為何要如此作賤自己?把自己的人格踐踏在腳底?

這種生物,不配為人,連蟑螂都比你高尚!!

超想打斷你們的脊椎,讓你們要生不得、要死不能,

真的是一種米養百種人,令人不勝唏噓。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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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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