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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19:29:29瀏覽1354|回應8|推薦122 | |
◎"錄音帶和走路工等等震撼選舉人的各種選舉奧步"部份選民不以其為可恥,"奧步"甚至還被稱頌為出奇致勝。兩個子彈的大選真相,也許永遠停留在晦暗不明的狀態,這些都正是台式的"民主"選舉的最大特點。不過是否"奧步"或賤招,應透過司法程序纔能認定。選舉如果祇靠造勢,靠撒大把鈔票,還有花招百出的騙選票戰術,就算每次都僥倖贏了選舉,也不會有任何的正當性。台灣的民主也不會有什麼光彩與榮譽。 照理說,沒有任何意識形態的頭(投)家,因為是不具任何政治顏色的中間選民,應該是心中根本不會有特定的被選舉人,可事實不然,容易理盲濫情,隨人起舞,能獨立判斷做出明智選擇的中間選民,少之又少。另外,很大一部份的選民,素質依舊沒有提昇,依舊有一定數目的選民接受賄選買票!賄選、綁樁和樁腳文化;口語運動、媒體造神;賭盤、抹黑和造謠,甚至傳聞的做票,在在折損台灣選舉的民主形象,給台灣的選舉"民主",打了大大的折扣,台灣的"民主"還在幼稚園階段踏步,當然也不敢指望政、法學者能拿出什麼改革方案,要長大成人可謂尚早! 其實,任何選舉人都要像中間選民,不必支持特定政治顏色(包含所謂無黨無色),個人非常不能接受競選期間,各個被選舉人為求當選所表現的選舉秀,為何不能辦理幾場公辦政見發表會和辯論會,由視聽媒體現場轉播,供選舉人收視收聽,取消拜票和造勢活動,候選人也可省些競選花費。 不管是誰,祇要是正規競選,正派經營,不使"奧"步,我就肯定,因為不能期待滿腦子想靠著"奧"步勝選的人能有正面的作為。 最怕被選上的人,不專心政務的正面建設,祇圖吸食民血民膏以求自肥,那就對誰都沒好處,選民祇能徒呼自作自受。"奧"步致勝,照樣任滿?是傳說嗎?有誰被法辦了嗎?追訴期祇要未過,即便是任滿後纔爆發競選期間造假的案,也要通過法辦以驗證其有罪與否,或返其清白,或治其罪,不是嗎?所以這種台灣的"民主"選舉,船過水無痕?誰獲得好處了?有誰被追究了?這樣子的以民為主,能讓人民相信嗎?選罷法真的該大修特修!!!另外,要建議選委會修訂甲.民代連選得連任乙次;乙.首長選舉有效票過半當選;丙.一票補助30元也早該廢了,以賤招騙票當選沒被法辦還能拿到一大筆選舉補助金?真是世界級政治大笑話!!! 話說回來,雖然已往選錯人的經驗太多,選罷法的改革還在期待當中,在此尚未成熟的"民主"選舉,還是要鼓勵選民們踴躍去投票,為了要讓那個心目中最爛的候選人落選而投票。廢票或不投票絕對不是正辦,還恐怕會讓不該當選的被選舉人檢到便宜,這樣,就很可能是落入有心人設下的圈套。如果能夠重選,支持廢票或不投票就成了正確的選項!!! 註: 奧步:打選戰時,常出現的賤招(不入流政治方術),被媒體寫成奧步,"奧"在此不是深奧或奧妙之意,"奧"字是借用閩南話的語音,意是腐敗,"奧步"即是見不得人的不光明的選戰賤招爛步之謂是也,"奧步"之可以得逞,顯示了選民是無知的,是可以被耍弄的、可以被矇騙的、可以被輕視的,而以踐招求勝的被選舉人,必然是心術不正,別有企圖的人。"奧步"───建議媒體應以"賤招"或"爛步"正名之、鄙視之,更不能給與讚賞。賤招和怪招除了震撼效果之外也是轉移焦點的選舉戰術。全島的選民都要謹防各候選人選前出盡賤招和怪招(所謂奧步和奇步)!須知愈賤的招,震撼效果愈強大 也愈難在選前找到真相。台式的"民主"選舉的奧步歷史斑斑。 【淡水暮色】 from:http://www.youtube.com/watch?v=hR4Go_qvj-8 snflwrhy的大雜燴 隨意po文章和留言簿中所有自網路引用之配樂和圖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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