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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週年結婚紀念日
2008/10/13 22:34:05瀏覽1165|回應3|推薦3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四日,這天發生了一件大事。
 
  話說26年前的這天,我把自己許配了鬍子。
  
  鬍子是我認識了兩年的好朋友,無話不談的好朋友。當時
我25歲,在公家單位工作了將近七年,用理性衡量感情,把所
有的男人都擋在門外,未曾成就過任何一段愛情。他23歲,剛
退伍在家裡幫他爸爸經營燈飾工廠,經歷了一段刻骨銘心的初
戀,以及幾段淡淡的感情。
    
  早上醒來,覺得自己人生已走到了一個瓶頸。工作即無新
鮮感,又無法突破。姐姐結婚了,大弟退伍後也上了大學,小
弟也當兵了。爸媽如今身上的擔子減輕了,對一向為家人照顧
有加的我,忽然間,人生失去了奮鬥的目標。
    
   八點多,我打了一個電話給遠在新竹的鬍子,開口就說:
「不想上班了!」鬍子問了我心情不好的原因後,說:「不上
班,那妳想做什麼?」我說:「很想嫁人算了,找一個屬於自
己的家,再重新投入自己。」鬍子忽然大笑著說:「有沒有搞
錯,妳又沒男朋友,要嫁誰呀!」
   
  此時,想起了一年半前。遠在金門服役的鬍子,曾提出追
求之意,被我理性的給回絕了。於是,就開玩笑的說:「你還
要不要我,當你女朋友好嗎?」結果,這回鬍子笑得更大聲,
然後說:「妳想嫁人想瘋啦!算盤打到我頭上,才不要呢!」
  
  雖說是開玩笑,但被拒絕的滋味還真不好受,我只好悻悻
然的問:「為什麼?你以前不是還想過要追我嗎?」鬍子倒是
很乾脆的說:「那時妳不接受,我早就死心了,而且過了這麼
久,感覺早就沒有了。還有新竹和高雄離這麼遠(當年高速公
路才建到台中),談戀愛的話太辛苦。況且,談戀的目的不就
是結婚,乾脆我們結婚好了。」
    
  聽完鬍子一口氣的說了這一大篇,一時之間,還真不知該
如何回應。心想是我先開玩笑說要當他的女友,若一聽結婚就
打退堂,也太沒面子了;再仔細一想,長久以來兩人相處一向
融洽,且鬍子的為人和品德也是自己所欣賞。既然是這樣的話
,結婚又有何不可。於是,也很乾脆的答:「好啊!那我們就
結婚吧!」鬍子一聽,差點沒昏倒,馬上用充滿狐疑的聲音問
道:「真的假的,沒搞錯吧!妳真是想嫁人想瘋了呀!」我答
:「沒有啊,我是真覺得我們還滿合得來的,有何不可。」這
下子,鬍子可真是騎虎難下了。
   
  他開始說:「可是,我家現在的經濟情況不是很好,工廠
經營的也不大順利,所以沒什麼錢。」
   
  我答道:「沒關係呀!我要是看錢的話,早就嫁人了。」
   
  他又說:「還有,我二姐和小弟身體都不好,恐怕要照顧
一輩子的,妳不擔心嗎?」
  
    談到這裡,顯然已是箭在弦上。我就回答他說:「那也沒
關係,如果我都可以對那些不認識的人付出愛心了,為什麼不
能對你的家人付出愛心呢?我想那不是問題。」聽到這兒,鬍
子已無可推託。於是,語重心長的對我說:「如果,對於我家
這一切,妳都認為沒關係,也不介意的話。那妳都不怕了,我
還有什麼好怕的,我們就結婚吧!」
   
  放下電話之後,立刻到我媽媽上班的醫院,然後告訴她:
「媽,我要結婚了!」我老媽差點沒跳了起來,瞪大眼睛問她
:「妳是瘋了,妳又沒有男朋友,到底要和誰結婚?」我說:
「就是新竹的那個,妳見過的!」老媽這回再也坐不住了,站
了起來說:「怎會是他,不是比妳小嗎?又是外省人,我怎不
知道妳們有交往,開什麼玩笑啊!」她對媽媽說:「妳一向清
楚我的交友態度,該可信得過我的選擇。」
  
  後來,又硬著頭皮去和我老爸說時,他所受的驚嚇絕不下
於我媽。他說:「我新竹有熟人,要不要我幫妳打聽打聽,他
們的家庭狀況。」心裡想,要是讓我爸一打聽,這婚不就沒得
結了嗎?於是只對老爸說:「不用了,該知道的我都知道了(
其實說的也沒錯)。」就這樣,取得了父母的同意。
   
  晚上,我就打了電話給鬍子:「我爸媽都同意了。」鬍子
說:「我也和我爸媽說好了,既然他們都答應了,我們就結婚
囉!明天,我就到妳家去,當面徵求妳爸媽的同意。」第二天
,當他南下見面時,那天是我們二人第一次牽手。
   
  其實以當時我們二個人的交情,這可以是一個玩笑。在電
話之初,誰也沒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但或許真是有緣有份,
注定該在一起的,所以沒讓這電話以玩笑收場。就這樣,我把
自己許配給了鬍子,一個實在卻一點都不浪漫的男人。
  
  一九八二年十月一日,中秋節。發生了決定性的大事。

  我們結婚了。從此,開始了二個人的姻緣路,就這樣的拼
手抵足的走過了26個年頭,同甘共苦的建立了我們的家。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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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芳玉
神奇
2008/12/01 16:47
哇!原來你們是這樣結婚的喔!
不過我很想問巫婆和鬍子,
兩個人在相處過程中難免會發生爭吵和意見不合的時候,
而且你們給人感覺上做事風格就是很不一樣,
當遇到這種情況時,都怎麼處理的啊?
巫婆媽(smilano) 於 2008-12-03 16:55 回覆:
就像跳舞吧
當對方進一步時
另一邊就退一步呀
這樣 舞跳起來才美
否則不就撞在一起了
:)

台灣獼猴隊的阿力
26年~
2008/11/19 21:11

哇哇哇~

原來,兩人真的要在一起

並不一定要按照一般常見的SOP(相識,交往,結婚)

看來~阿力還是有機會再這不景氣的時機找到女朋友(或老婆)的!

路人甲:肖年仔!現在是民國97年阿~請衡量一下你的經濟狀況在說ㄏㄟQQ

阿力

巫婆媽(smilano) 於 2008-11-23 20:10 回覆:
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就這麼的過了26年..
再回到最初..
我不知道..是否..
有相同的勇氣和衝動..
但..可以確定的是..
26年不會是最後..
大家都加油吧..

behapp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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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氣可嘉
2008/10/14 10:51
不過還真嚇人.
巫婆媽(smilano) 於 2008-10-14 13:08 回覆:
結婚 不就一念之間 
         
這樣也過了26年了 
         
還會繼續下去 
         
    不管是什麼方式或過程  
        
    我想..重點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