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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07:22:16瀏覽1066|回應3|推薦42 | |
民航局我跟你說:你請的這些律師太懶,水準太差,連功課也不做就出庭! 第一次開庭,法官看完我當庭呈上有關民航局在GE028飛安事故地區,實施大規模重整建的事證照片後(如下圖),隨即再傳給民航局請的辯護律師(三個,當天來了兩個)看。接著…; 法官問:事故地區的資訊指示牌位置改了你們知道嗎? 不知道! 法官再問:你們不知道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已經改了? 不知道!
……空氣瞬間為之凍結…… 當天眾多民航局人員旁聽下;場面有多尷尬,就有多尷尬! 換言之,當下窘態盡出,可笑至極! 坐在原告席的我,心裡在想:如果我是法官,我會又問:連事故地區的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已經改了你們都不知道,那還要辯護什麼?你們今天來做什麼? 生平第一次上法庭,第一次坐在原告席,第一次單槍匹馬面對這些專業人士,第一次…。 當時,坐在原告席上的我強忍住一股想哈哈大笑之衝動,很想追問:你們究竟知不知道資訊指示牌是甚麼?功能為何? 今天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已經改了你們都不知道,要辯護什麼? 你們今天來做什麼? 我永遠記得那兩位律師窘在那裏的模樣。 註1:事故地區資訊指示牌重整建後之相關說明:[請注意,第一面牌示依然錯誤(須加黃框)] 註2:忍不住要爆笑時,深呼吸,捏住鼻子,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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