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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貨幣殺人
2011/12/30 15:45:59瀏覽40|回應0|推薦0

前幾日,一位單親爸爸從新北市碧潭橋跳下河岸,結束了正值青壯年的生命,而且還狠心帶走稚齡的女兒…從新聞畫面可以得知這位單親爸爸被60萬元卡債壓得生活喘不過氣,固定支出大於收入的結果,竟然為了60萬元就失去了兩條命!這到底是制度殺人?是政府!?是銀行!?還是無知所造成的錯?

 

新聞畫面中,他女兒的遺體留在箱型車上,那一部箱型車如果是新的價值絕對不止60萬元,然而他卻被卡債的循環利息月復一月地打垮了,連活下去的勇氣都沒了…

 

今天,又看到一則也是有關於信用卡的新聞,不過卻是欠債百萬的四口家庭被法院判決不用還。這令人欣慰的結果雖然並不值得鼓勵,卻也凸顯一個事實,那就是人們對塑膠貨幣的認知不足,簡單地說,信用是建立在資本之上,如果沒有足夠的資本卻相對的使用了不對稱的信用,那將是一條不歸路。

 

信用卡利率之所以那麼高,因為發明信用卡的歐美國家認為信用卡提供了消費者很大的方便性,也就是因為銀行給了你這麼多的方便性,所以如果您暫時忘了繳費,銀行願意幫您代墊所消費的金額,當然就要向您收取手續費(包括違約金、及高額的循環利息),而這也就是銀行廣發信用卡的目的。

 

在英國,由於自由派資本主義盛行百年的結果,幾乎所有的房屋都被消費者貸款質借現金來消費,而且普遍是超額的信用貸款,這個結果讓英國一直不敢加入歐盟,以免受到歐盟的金融規範而使得英國消費市場崩盤。但是在東方國家中,台灣也有樣學樣,人們越來越習慣使用自己可以用的信用來貸款消費,其中最划算的利率當然是房貸,還好一般都市的房價並未大幅擴張或消減,所以相對穩定。不過比起五倍以上利率的卡債族來說,信用卡的債款要還清真的是難上加難您必須養成習慣,只要有第一次的卡款繳不出來,就應該立刻停止消費,直到繳清為止,否則您的消費習慣將會讓你變成一輩子的卡奴。

 

 

首例!4口病殘家 欠百萬卡債不用還

TVBS – 2011年12月30日 下午12:28
台北市江姓一家人積欠百萬元卡債,和銀行協商破裂,他透過法扶基金會聲請「免責」,但銀行認為他消費的款項有在超市購買生活用品,還和出版社購買兒童刊物,算是奢侈消費,不符合消債條例,但法官考量消費動機,認為江先生積欠的卡債都是必要花費,因此裁准免責,債務一筆勾銷,創下首宗欠債人免責的案件。

戴著帽子、穿著雨衣的江先生,剛剛從清潔隊下班,他知道百萬卡債從此一筆勾銷,他鬆一口氣。當事人江先生:「我們盡我們最大努力,真的不行,我們才走這條路,所以我真的很感謝法官,感謝社會。」

江先生是第一宗欠債人免責的案例,9年前,妻子生下雙胞胎兒子,但這兩個小朋友需要上特殊課程,妻子手又受傷,剩下江先生一個月兩萬多元的收入,他開始使用信用卡、現金卡,以卡養卡,欠下1百多萬元。

江先生:「我們就是要非常節省,像我都是在家裡煮,都不敢吃外面。」

原本申請債務協商,但和銀行談判破裂,江先生透過法扶基金會,申請免責,銀行團認為,江先生到超商買東西,還買兒童圖書是奢侈品,不符合消債規定。

但法官考量消費動機,超商買東西是生活所需,兒童圖書是補足小朋友沒錢上幼稚園的不足,因此不算奢侈消費行為,裁定免還。當事人江太太:「發現這個卡債怎麼越滾越多,然後就把它剪掉,就不要用啦。」

一家4口,住在10多坪大小的國宅裡,生活簡單,江先生被百萬的卡債嚇壞了,不敢再持有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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