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著帽子、穿著雨衣的江先生,剛剛從清潔隊下班,他知道百萬卡債從此一筆勾銷,他鬆一口氣。當事人江先生:「我們盡我們最大努力,真的不行,我們才走這條路,所以我真的很感謝法官,感謝社會。」
江先生是第一宗欠債人免責的案例,9年前,妻子生下雙胞胎兒子,但這兩個小朋友需要上特殊課程,妻子手又受傷,剩下江先生一個月兩萬多元的收入,他開始使用信用卡、現金卡,以卡養卡,欠下1百多萬元。
江先生:「我們就是要非常節省,像我都是在家裡煮,都不敢吃外面。」
原本申請債務協商,但和銀行談判破裂,江先生透過法扶基金會,申請免責,銀行團認為,江先生到超商買東西,還買兒童圖書是奢侈品,不符合消債規定。
但法官考量消費動機,超商買東西是生活所需,兒童圖書是補足小朋友沒錢上幼稚園的不足,因此不算奢侈消費行為,裁定免還。當事人江太太:「發現這個卡債怎麼越滾越多,然後就把它剪掉,就不要用啦。」
一家4口,住在10多坪大小的國宅裡,生活簡單,江先生被百萬的卡債嚇壞了,不敢再持有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