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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糾紛 稅吏也有責任
2010/02/25 00:26:55瀏覽434|回應0|推薦2

稅務糾紛 稅吏也有責任

轉載自人間福報

報載四家知名香港平價服飾店,被國稅局以「逃漏稅」補稅、罰鍰五億多元,媒體提供國稅局與業者兩造說法供讀者參考,但不只外人難以辨別是非,且由於行政法院判決人民勝訴不到一成,偏袒行政機關,所以判決也難以服人。

不論業者是否逃漏稅,報導指出,其中一家業者所有帳目、課稅內容,都經過會計師審核通過,在得知國稅局認為是逃漏稅時,也要求國稅局說明違法事項,卻未得到正面回應。

國稅局就不對了,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國稅局應本於職責告知相關資訊,而不是等著業者入甕,繼而懲罰,已修正通過施行的稅捐稽徵法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應設置當場所,聆聽陳情或解答納稅義務人問題」,國稅局顯然已違反。

其次,兩億多元的罰鍰是否太重?

信用卡循環利率也不超過百分之二十,欠政府錢卻要三倍多,明顯不符比例原則,這不是逼業者撤資嗎?可是從國稅局官員、訴願委員會委員到法官,卻沒有人發現此項不合理規定。

所以,會造成稅務糾紛,國稅局官員也有責任,官員的角色是服務人民,同理心很重要,官員不妨想像這些當事人都是自己親友,或許會減少很多稅務糾紛。

齊言(宜縣五結/商)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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