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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藝人一條生路吧!
2009/12/01 10:27:23瀏覽418|回應0|推薦1
給藝人一條生路吧!

最近常在媒體及報章雜誌上看到,藝人們欠稅報導,舉凡從:胡瓜、蔡康永、林志玲、蕭薔、賀一航…..等,無一倖免。看到這現象,不禁讓身為表演藝術的我,感到痛心疾首,畢竟社會是須要這些甘草人物來潤滑!
我的先生是服務於電視公司,常聽他說,藝人就是要在自己最紅的時候,把握時機多賺點錢,不然等到不紅了,恐怕連吃飯都有問題,所以不管在幕後吃多少苦,有時甚至長時間熬夜工作,他們都願意,有的也為此,賠上健康,賭上青春,甚至是賠上了性命!

大小S是我很喜歡的藝人,不是因為她們是明星,而是她們總在台上帶給人們歡笑,所以只要有她們的消息,我都會加以關注。大小S雖然在行政法院贏了,可是國稅局又改以個人所得重新計算稅金,等於換個說詞繼續開單,要兩人補繳4000萬的稅金,行政法院判決結果根本沒有絲毫的法律效用,司法威信蕩然無存,而國稅局這樣換個說詞繼續開單,請問國稅局自己說了就算嗎???如果是話,此等行為根本就是土匪ㄟ……………而在行政救濟的期間,司法尚未判決就追繳利息和罰鍰,真是太搶錢!說穿了,國稅局缺錢缺的慌,想錢想到要失心瘋了吧!
而蕭薔的稅務案件在國稅局的認定下,須補繳96萬,在案件審理期間就罰鍰3倍共289萬,且還要人民自行舉證,實在太不合理。而賀一航的案件,國稅局行為就像個拿著隱形屠刀劊子手,殺人不見血,甚至連工作權都給剝奪,欠國稅局錢本已拿不出來,加上罰鍰累積到八百多萬,甚至去函到他工作的地方,斷了他人生計,國稅局此等行為,真的是要致人於死地啊!

美好的社會的氣息,本來就由藝術、文化、娛樂、科技、流行等元素來共鳴,藝人也是人,他們一直帶給我們歡笑,讓我們在上班之餘,也能調劑娛樂我們的身心,希望國稅局能遵守國家律法,一切依法行政,該繳一定繳,不該繳的也不能亂課稅,畢竟憲法保障人權,人權本就是一個普世價值,而稅務人權更須要我們來重視他,而不是您換個說詞再來一次,讓藝人們都笑不出來吧!

( 興趣嗜好偶像追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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