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1/11/17 12:03:22瀏覽431|回應0|推薦30 | |
專利權這件事情很複雜,特別是當你今天做的是全球性的生意時,更是會牽扯到許多的問題,就例如「國際優先權」這件事。假設今天有一個狀況是,你在越南製作有專利權的商品販售,進行各種商業行為,是受到政府合法保護的,但是這個政府是誰?這個政府是越南政府,並不是其他國家的政府。
假若有人在菲律賓製造販售你的商品時,你無法用專利權去制止他,因為實際上你並沒有在菲律賓有申請專利獲得核准,所以即便他這樣做你也無法舉證並主張你有這個商品的專利權。所以這意味著,當你今天要將商品搬上國際時,你得到每一個國家去申請專利,但,你不太可能在同一時間在每個國家「同時」申請專利,且專利的申請是以「先申請原則」,如果你比他人慢申請,很有可能就沒辦法申請成功。
所以這時候,你就可以使用國際優先權的概念。在專利法的第二十八條與二十九條當中,專利的申請人可以透過國際優先權讓自己的專利在不同的國家取得同樣的申請日,就可以防止上述的事情發生。
下列幾個常見問題
l 國際優先權的專利判定基準
要以國外第一次申請專利的申請日作為判斷,是否有符合「新穎性」、「擬制喪失新穎性」、「先申請原則」等等的要件為基準。
l 要以國際優先權的方式進行主張時,要處理哪幾個項目
1. 國外第一次申請之申請日 2. 受理該申請之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 3. 第一次申請之申請案號數 若逾期則主張失敗,那麼就無法享有國際優先權的權利。
l PCT 與主張國際優先權
PCT 又可以稱為專利合作條約,是專利領域的一項國際合作條約,很可惜的台灣目前並非會員國之一,所以利用 PCT 申請專利無法使用「台灣」作為主張國際優先權,但其他國家是可以用 PCT 專利申請案在台灣主張國際優先權的。
台灣如果要透過 PCT 申請的話,得透過中國專利局提出才行,如果你是以其他國家的專利局申請,那很有可能在中國當地是不被承認的,因政治因素的考量。台灣目前只有與中國簽訂「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意味著我們可以互相主張優先權的部分。
關於國際優先權上的處理,其實還有非常多需要注意的細節,這裡只是簡化了大部分的過程,但實際上真的要申請還是得要花上不少心力,而這時就得找上專業的專利事務所替你處理,讓你把心思不用放在繁複的流程,畢竟與國外聯繫與主張之事項都相當麻煩,有專利問題?交給碩大師就對了! -
有其它問題想詢問
歡迎與我們聯繫
或留言給我們💬
☎ (02)2567-0386
|
|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