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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禁撿拾貝類
2006/06/29 02:30:42瀏覽326|回應0|推薦4

七月一日起 墾丁禁撿拾貝類及捕撈珊瑚礁魚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二十八日電】為保護墾丁國家公園內的生物資源,內政部規定七月一日起不能在國家公園內捕撈珊瑚礁魚類,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今天呼籲遊客,七月一日起切勿在國家公園內撿拾貝類或是捕撈珊瑚礁魚類,以免觸法。

墾管處表示,墾丁海域具有豐富的珊瑚礁生態,且海底珊瑚礁魚類更是鮮艷亮麗多采多姿,加上海底地形變化多端,造就各式各樣海洋中多樣性生物,非常具有觀光價值,每年吸引眾多遊客從事海域遊憩活動。

由於部分民眾過度消費海洋資源,包括捕食螺貝類、珊瑚礁魚類,甚至盜採珊瑚等,而使墾丁海域生態遭受極大壓力。

為保護墾丁海域的珍貴資源,墾管處呼籲,七月一日起,除了不要在園內撿拾任何螺貝類或捕撈珊瑚礁魚類外,民眾若在海邊發現違規採捕海洋生物,也請即時向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或國家公園警察隊報案。

墾管處也請民眾至海產店消費時,不要食用珊瑚礁生物,共同為珊瑚礁生態盡一分心力。

民眾報案電話: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08-8861321,國家公園警察大隊墾丁警察隊:( 08 )8861331。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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